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缝制帽的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分类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全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缝制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0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 251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2910 纺织品 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 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2911 纺织品 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 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试验1
GB/T 3922 纺织品 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4841.61/12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
GB 5296.4消 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57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干洗色牢度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8427-199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 18401-2003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唾液色牢度
FZ/T 01026 纺织品 四组分纤维混纺产品 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FZ/T 0105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 01057 (所有部分)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FZ/T 01095 纺织品 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FZ/T 80002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 80004 服装成品出厂检验规则
FZ/T 80008 缝制帽术语
FZ/T 80010 服装人体头围测量方法与帽子尺寸代号标示
3 术语和定义
FZ/T 80008、FZ/T 80010 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要求
4.1 使用说明
成品的使用说明按GB 5296.4 和GB 18401—2003 的规定执行。其中,成品的尺寸代号标示方法及其标签的安放位置按FZ/T 80010 规定。
4.2 规格
4.2.1 成品的规格设置按FZ/T 80010 规定选用。
4.2.2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允许偏差按表1规定。
4.3 原材料
原材料可根据用户需要选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4.4 色差
同件产品表面部位的色差不低于4级,帽里的色差不低于3-4级。同批产品的色差或与确认样的色差不低于3-4级。
4.5 拼接
帽面不允许拼接。帽里允许拼接一块,拼接部位的使用应经纬纱向相同、合理。
4.6 缝制
4.6.1 针距密度按表2规定。
4.6.2 产品结构设计合理配色协调。
4.6.3 缝接牢固、合理、整洁。
4.6.4 缝制用线应与面料相适宜(装饰线除外)。
4.6.5 成品各部位缝制线迹齐顺,无开线、松线和连续跳针。纳线均匀,同一部件缺针不超过两针或两处。
4.6.6 各部位无明显油污、拆痕、残疵、毛漏。
4.6.7 绱帽口无明显偏头、凹腰。瓣尖正,合缝平顺,无明显嘬顶和尖顶。
4.6.8 面顶丝绺正,无明显歪斜。包边实,帽箍宽窄基本一致。拉圈、捏褶、拨褶、抽褶均匀,丝绺直。
4.6.9 吃纵部位吃纵合理。
4.6.10 绱檐端正,两墙缝对正,檐角互差不超过0.5cm。
4.6.11 帽顶平圆:取四分之一测量弧高与对称部位,互差不超过0.4cm,人造毛、粗纺材料互差不超过0.8cm。
4.6.12 弹力钢条松紧适度,弓子板正(使用钢条及金属零件必须有防锈措施,不污染产品)。
4.6.13 嵌芽子、嵌条松紧适度,宽窄基本一致。
4.6.14 包口、汗口条平顺,无明显褶绺,檐角过线不超过08cm,搭头**轨线。
4.6.15 面墙缝高互差不超过0.3cm。
4.6.16 帽檐子口齐,不舔里。圆檐、半圆檐的里和面平服。
4.6.17 无明显扭扇和锁毛,带正、对称
4.6.18 帽前挡两角互差不超过0.5cm。帽前挡和耳扇切口严紧、对称,互差不超过0.4cm
4.6.19 拉松紧带松紧适度,包带严紧,两头齐。
4.6.20 垫条齐,不露毛茬。
4.6.21 里、面平服,无岔口
4.6.22 耐久性标签、装饰件等端正、牢固。
4.7 熨烫
熨烫平服、美观、无亮光、无死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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