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为应对疫情影响发挥的积*作用。其中就包括为服务防疫物资出口,整理了CNAS认可的具有口罩检测认可范围的检测机构名单,发布在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网站上
这表明通过认可互认,承认CNAS认可的口罩检测机构具有相关能力。
目前CNAS认可的口罩检测能力范围中包含了中国标准和EN标准,基本情况如下:
中国常用口罩分类及适用标准
常用口罩的使用标准及适用范围,归纳如下:
1. 医用防护口罩,采用标准:GB 19083-2010;
2. 工业防护口罩,采用标准:GB 2626-2006;
3. 医用外科口罩,采用标准:YY 0469-2011;
4.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采用标准:YY/T 0969-2013;
5. 民用口罩,采用标准:GB/T 32610-2016。
目前EN标准与国内标准的对应关系
EN 149为呼吸保护装置-防护颗粒的过滤半面罩要求试验和标记,EN 149 中分 FFP1、FFP2、FFP3共三个级别,主流的防护口罩为FFP2/FFP3两类。中国标准GB 2626与其类似。
EN 14683为医用口罩要求和试验方法,该标准将医用口罩分为TYPE I/TYPE II/TYPE IIR三个类别。其中Type I用于流行病期间的患者和其它人群,Type II和Type IIR用于医护人员。中国的GB 19083、YY 0469-2011及YY/T 0969-2013等标准基本可以覆盖EN 14683细分类别及功能要求。
经分析,上面两个EN标准与相应的国内标准虽然不是等同关系,但国内标准应用领域及检测要求、技术指标等已非常明确,可以根据不同场景和使用人员的需要选择相应级别的口罩。
口罩检测能力认可状况
目前在CNAS认可的口罩检测能力范围中,共包含5项中国标准和2项EN标准,涉及45家实验室,名单如下:
获CNAS认可的口罩检测实验室名单
备注:部分实验室检测能力范围有限制,详细信息请访问CNAS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