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 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信用代码 | 处罚文书 文号 | 违 法 事 实 | 处 罚 依 据 | 处罚 结果 | 处罚 机关 |
1 | 玉溪市祥龄 | 高忠祥91530402069815101G | (玉市监食罚〔2019〕032201B号 | 2019年1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玉溪市祥龄食品厂进行检查,在当事人成品库内发现了103个“金菊花饼”以及103个“桂花饼”,均标识有“生产许可证号:“QS530424010192”字样(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 经查:上述“金菊花饼”以及“桂花饼”,当事人于2019年1月25日生产,分别各生产了3公斤,规格称重约30克/个,出厂价均为8元/公斤,无销售,货值金额48元,无违法所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1、没收扣押的103个“金菊花饼”以及103个“桂花饼”(存放于市局稽查支队;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