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包装图
东方网记者刘理4月19日报道:中华 ***沈大成近日惹上“官司”了,其一款青团包装因涉嫌侵权已过世**画家华三川的画作《清明》,被华三川亲属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15万元。
4月19日下午,该起涉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在上海徐汇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沈大成青团包装被指侵权
华三川是老一辈**画家,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特别擅长古典人物画。记者了解到,本案涉及的作品是2001年1月天津杨柳青画社出版《华三川唐人诗意图》第10页的《清明》。
记者在徐汇法院提供的一份民事起诉状中看到,被告上海沈大成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沈大成餐饮速食有限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生产的青团包装上使用上述画作。经对比,包装上图案是将原作的青草、柳条裁去,并将牛背上的牧童撤换,题款印章也会被全部裁去。
对此,华三川亲属将两间涉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包装停止使用该画作,并在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5万元。
“其实,他(华其敏是在2018年买青团吃的时候无意发现的,看到包装上面的画原来是他父亲的。”黄琮表示,据他们了解,沈大成的该款青团包装,至少已使用5年以上。
黄琮表示,华三川先生于2004年去世,华老的三个女儿在澳洲公证放弃了继承。目前,华老配偶和儿子华其敏作为华老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华老著作财产权并保护著作人身权。
涉事包装图
沈大成:画作不像没有侵权
在今天下午的庭审过程中,被告沈大成方认为,自己并没有侵权。
“我们委托了第三方公司设计,要求和青团有关,*好跟清明时节应景,对方就提供了这一个版本。”沈大成方面表示,当时,公司印刷该款青团的包装时,封面是合理委托第三方根据“清明”这一主题进行设计的,且并不知道有该幅画作。
不过,在法庭上,沈大成方面未能提供委托第三方设计该封面的书面合同。
华三川画作《清明》
原告律师黄琮则认为,经过复制作品与原画作品的对比,被告方使用的包装已构成实质性相似,被告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在双方辩论环节,沈大成方表示,“我们没有侵权,不应当赔偿。在这幅画中,牧童是完全不像的,老人只有半张脸,布局也谈不成相似。”
此外,被告认为,沈大成在上海青团市场具有重要影响力。可见沈大成青团所依靠的并非包装,而是依靠其质量,包装对青团销量不构成影响。“今年我们换了包装,销量却达到了历史新高,说明涉案包装画作对我们的销量也没有特别大的影响。”
在*后的陈述阶段,黄琮表示,“沈大成身为中华***,更应该尊重著作权。且经过我方认定,经过复制作品与原作品的对比,已构成实质性相似,请求法院支持我方诉讼请求。”
该案未当庭宣判。
记者了解到,目前,双方同意进行调解,但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