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被罚款5000元

百检网 2021-11-15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药品 监督 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 监管浦处字(2019第152018030441号显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 餐饮 服务被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浦处字(2019第152018030441号
案件名称
(食药)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342030250A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德明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自2017年4月份起,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康桥东路1295号5幢从事餐饮服务。
处罚种类和方式
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百二十二条**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四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伍仟元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2019年04月1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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