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日前(21日发布了2018年 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指出“海淘代购”广受追捧,但商品质量及售后 服务却难以保证,消费者个人信息遭受侵犯、电子支付缺乏安全保障等问题时有发生,现货代购模式下“海淘代购者”应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范畴。
北京三中院2018年共审结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634件,包括买卖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及服务合同纠纷四类案由,这些案件全部为二审案件。其中,因消费者购买商品引发的纠纷占比65.9%;因经营者提供服务引发的纠纷占比34.1%。
北京三中院民三庭庭长侯军介绍,从诉讼主体上看,2018年,被起诉的经营者、生产商多集中在电子商务经营者、大型超市、教育培训机构、美容养生会所、健身机构及旅游服务机构等,其中涉及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案件166件,反映了电子商务在当前消费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但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也较为突出。
通过“海淘代购”,消费者可以在世界范围内挑选商品,此类购物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了多元化的商品选择,因受到消费者青睐而发展迅速,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消费方式,跨境电商平台逐渐崛起。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据广西电视台报道,山东济南的王小姐经朋友介绍,通过法国代购买了一瓶高端**乳液,王小姐拆开快递后觉得这瓶乳液不对劲,联系卖家后,更生气了。王小姐说:“卖家说不同批次本来就有差异,国内外卖的产品也不一样,卖家说‘如果觉得是假货,就去投诉我。’我们都是支付宝交易,她叫什么、在哪儿我都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到哪里投诉她。”
奢侈品代购,用高仿品冒充正品,一些卖家低价购进仿品寄到国外,再直邮客户,甚至婴儿食品也造假,一些标榜海外奶粉代购的商家,在国内供货商处低价进货,一位在荷兰兼职代购奶粉的女士向媒体披露,曾经有商家找她洽谈合作意向。这位代购女士说:“他微信联系我说愿意给我供货,并且能保证外观是百分之百的一致,即便他们的产品更换包装也能**时间得知,另外还说不仅代购从他们那里进货,就连城市的一些母婴店用的也是他们的货,还说因为我人在荷兰有优势,他们可以从国内发货,也能提供阿姆斯特丹的直邮凭证,如果出了问题还有售后团队,让我放心。”
侯军表示,北京三中院的审判实践也反映出“海淘代购”的问题,跨境商品涉嫌仿冒、海内外商品版本不一致、商品质量及相关售后服务难以保证,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遭受侵犯、电子支付缺乏安全保障等问题的存在,使得跨境电商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
侯军进一步分析,跨境电子商务中,现货代购是指代购者从国外购买商品后将商品再公开对外销售,此时代购者已经取得了现货商品的所有权,其公开销售商品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多数消费者群体,代购者将商品销售给购买人的行为实际上是转卖行为,双方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
法院裁判思路认为,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现货代购,不同于先根据购买者指定再为其代为购买特定商品的代理关系。所以在现货代购模式下,代购者在境内公开销售现货商品时,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范畴,根据《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当保证其经营的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规范经营者行为的同时,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您有海外代购需求时,请尽量选择正规平台购买。通过朋友关系、微信群代购的,也要对卖家的真实身份和商品来源细致了解,以免遇到假“代购”。
不仅如此,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时,要使用电商平台提供的聊天系统进行沟通,以便保证购物过程完整记录,遇到问题方便申诉解决,并且可以有效提示和拦截站外钓鱼网站。另外,对于出现商品存在的任何问题一定要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不要随意点击陌生链接和下载非官方购物平台提供的APP。*重要的是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随便泄露给陌生人,自己收到的验证码是自己财产资金的*后一条防线,一定不要轻易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