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本报“315维权直通车”栏目反映, 江城不少 餐饮店以各种形式设置*低消费门槛,引起不少网友共鸣,还有读者致电本报表示,不只是*低消费,餐饮店要求限时消费,也让人不得不从,消费体验*差。
省消委提醒,消费者若遇到类似情况,可锁定证据后,向执法部门举报。
限时就餐引发消费者不满
昨日的报道见报后,记者回访发现,不少 餐厅悄然取消了*低消费。艳阳天酒家后湖店负责人介绍,该店没有设*低消费门槛,也未要求顾客必须点套餐。“顾客投诉的工作人员是新来的,介绍有误。”该负责人表示将进行整改,对工作人员重新培训,不会限制顾客消费。
不只是*低消费门槛引起消费者不满,限时消费也是餐饮消费顽疾之一。
昨日,读者杨先生(化姓介绍,今年1月30日,他致电荔晶时代餐厅预订团年饭,工作人员说团年饭实行限时就餐,必须两小时内吃完。“虽然感觉不自由,但还是预订了,*后的就餐体验很不好,吃个团年饭也要赶时间。”杨先生说,商家只考虑经营效率,不考虑顾客感受,做法不妥。
不仅是杨先生,市民刘先生也反映,春节期间在刘胖子家常菜中南店吃团年饭,也被要求必须两小时内吃完。
昨日,记者致电刘胖子家常菜中南店,工作人员证实春节期间确实实行了限时就餐,春节过后已恢复正常,没有限时了。
业内人士称餐饮店也有苦衷
业内人士介绍,设置*低消费、限时消费,虽明知不合法,但很多餐饮经营者仍铤而走险,因为他们也有苦衷。有的顾客预订包房时号称很多人,结果只来三四个人,一聊就是一晚上,消费仅一两百元,对商家来说经营成本不划算。
湖北省烹饪酒店行业协会监事长刘国梁表示,餐饮企业提倡差别化服务,根据协会相关文件,五钻酒家、五星级酒店可以收取不超过消费总额15%的包房服务费,只要服务人员提前说明,并在就餐前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是没有问题的。但设置*低消费等行为明显是不合适的,协会将对餐饮企业进行正确引导。
省消委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限时消费、菜品质量降级成春节期间就餐投诉的*大热点。*低消费,也是春节就餐投诉的热点之一,去年和今年都接到了很多类似投诉。春节期间,除了武汉市亢龙太子酒店、湖锦酒店和荔晶时代餐厅有上述问题,武汉还有多个酒店也存在类似问题。
省消委表示*高可罚款50万元
省消委相关人士介绍,*低消费违反《湖北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得设定*低消费额,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经营者违反该条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该人士还表示,限时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一般他们都是口头告知消费者,其实这是在打擦边球、钻空子。”该人士表示,省消委正在督促酒店方面依法依规经营,同时提醒消费者若遇到类似问题,注意锁定证据,及时向执法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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