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的深入,村民愈发怀疑自己买到了问题种子。
临沂郯城县归昌乡朱圩子村村民郭成兰介绍:“都是按”临稻13“买的,买回来一种一出秧就能看出来有杂稻,看到之后就天天拔,拔到现在快收割了还是这么多的杂稻,不是说杂一种,杂五种还多,各种各样的都有。”
记者了解到,出现“稻种不纯”的农户有8家,种植面积达40多亩,他们种植的都是同一款名为“临稻13”的种子。按照种子包装袋显示的信息,记者尝试联系了种子的生产企业山东农有道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却提示号码不存在。
想要联系厂家,结果却是电话号码不存在,扫描二维码出现的是被标注为“不完全可信的”个人网站。按照村民的指引,记者先后找到这批稻种在当地的两级销售商。
临沂郯城县高峰头镇润福农资经营部李老板说:“卖多少不知道,反正给我送1000斤,运给农场了,剩下几百斤卖了。”
临沂郯城县琪恩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马琪恩称:“这事只能给厂家说,然后共同商量解决。”
厂家在江苏东海县,但村民买到的种子袋子上却写着在济南,针对此事马琪恩表示并不清楚,自己进的货源是在东海。
根据马老板提供的信息,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其供货商江苏连云港晶华种业有限公司的王经理了解情况。王经理解释称,这批种子确为包装袋显示的山东农有道种业的“临稻13”,但对于这种说法,山东农有道的相关负责人予以否认,称他们从未生产销售过印有“临稻13”包装的种子。
山东农有道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张世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说这个种子是真的‘临稻13’,那这样就是对我的侵权,因为这个包装属于仿冒。假冒伪劣,假是一个概念,伪是一个概念,这样的话就是说是伪冒我的包装。”
经调查,村民购买的这款名为“临稻13”的种子包装袋上存在伪冒包装、涂改日期、加印许可证编号等问题。针对发现的这一系列问题,记者向当地农业局进行反映,
临沂郯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马瑞敏说:“按照《种子法》的规定,真假的问题,优劣的问题,劣到什么程度,当然只要有一点劣就算劣质,得进一步鉴定。针对补偿协调这一块,可以找到双方在一块协商赔偿。接到反映后农业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农业执法人员,对这个事件进行了调查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规定,对于涂改标签的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马瑞敏介绍:“对于修改检测日期问题,检测日期是2016年用笔改成2017年,修改日期是违反种子法的,已经对这个事件进行了立案查处。针对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经查实郯城县精华农业集团,属于种子生产企业(江苏连云港晶华种业有限公司冒用,对此,已经向种子生产企业所在地东海县农业局发了协查函。”
同时,对于村民们*关心的赔偿问题,经农业局协调也有了新的进展。目前,种子经营户和农户已经达成了补偿协议,后续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按照村民手中的赔偿协议,减产标准以“临稻16”的平均亩产量为参考,每亩减产量由马琪恩补偿,收割时三方到场共同称量统计,水稻收割费由各户村民自行承担。
编后:对于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农户们的损失*终得到了赔偿,事情到这也算是告一段落。不过,回望整件事也得给大家伙提个醒,要想避免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不仅仅是要农户购买时擦亮眼睛,更重要的是需要企业自律,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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