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重拳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创新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取证难、立案难、移送难等问题,提高了办案效率,真正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2018年上半年,邢台市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1937件,收缴罚款740余万元,销毁不合格食品药品110吨,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件,抓捕犯罪嫌疑人19名,有力地震慑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一是部门配合“长效化”。在办案程序方面,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在协作交流方面,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了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法院、检察院以及26个食安委成员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行会商和研判。在信息共享方面,邢台市执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情况月报表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汇总上报,加强对移送案件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及时将相关执法情况向公安部门通报。
二是执法办案“一体化”。邢台市政府食安办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在重大案件查办过程中,食药、公安成立联合专案组,统一调配、统一指挥、联合办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托公安机关办案的专业力量,公安机关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专业性的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联手对案件有序开展侦办,形成打击食药违法犯罪的合力。在冉荣阳、崔保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白酒案中,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集12名执法骨干与公安组成专案组转战山东、河南、四川等省展开侦破工作,针对涉嫌假冒酒实时快检42批次,**时间锁定问题产品,并通过省局建立的检验绿色通道,快速完成了产品检验,为案件查办提供了坚实的专业依据;查办刘某、薛某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腐竹案、邢台县“11·30”假冒食品案时,公安**时间赶赴现场控制涉嫌问题产品和人员,抢抓了办案的*佳时机。
三是案件移交“制度化”。制定了《邢台市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办理暂行办法》,对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范围、移送与受理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同时,邢台市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数据平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对于涉嫌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查处等详细信息,通过平台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传输,保证案件**时间网上录入、移送,彻底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现象发生,实现“两法衔接”平台数据库与行政执法数据无缝对接,使案件移送得到有效的监督和进一步规范。
四是联合培训“常态化”。定期联合公安、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开展大规模、高规格轮训。仅2018年上半年,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高研院、山东威海等地举办大规模高规格培训11次,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20余场次,联合培训进一步加强了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