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 陕西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分别奔赴汉中、安康等地进行校园 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护航校园食品安全和学生身心健康。
据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人员介绍,按照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夏季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此次督查集中一个月时间,采取县级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围绕“六个严查”展开。
在严查相关制度落实方面,重点检查各地是否按省要求开展教育、卫计、食药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是否把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本系统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等。
在严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各地食药监管部门是否把学校校园作为监管重点;是否落实校外托餐行为管理制度,对校外托餐经营者进行了许可或备案、登记;是否组织开展了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专项检查和专题教育培训等。
在严查教育行政部门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出台了加强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措施;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春秋季开学后是否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是否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等。
在严查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建立以校长为**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是否每学期开展了2次以上食品安全教育活动等。
在严查学校食堂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依法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是否每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更改等。
在严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方面,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备相应的校医或保健医生;是否将预防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病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每学年不低于4个学时的宣传教育;是否加强日常监测,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等。
据了解,此次督查通过现场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学校的卫生(保健室、食堂、餐厅、储藏室等环节的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全面了解各市、县(区对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重点在发现问题,排除隐患,防控风险,切实降低校园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