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升高,各类 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易引发群体性 食物中毒 事件。为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济宁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发布2018年春季 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消费者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春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食物要煮熟煮透,隔夜饭菜必须冷藏保存,食用前确保未腐败变质,并加热彻底后方可食用。注意慎食生菜凉菜。
预防植物性中毒。随着天气变暖,蕨菜、香椿等山野菜逐渐上市,成了人们餐桌上的美食。重点提醒,在享用原生态、绿色的天然美食时,要把握好食用量,不轻易采摘、食用自己不了解、没有食用过的山野菜,预防食用山野菜等造成植物性中毒。
(三预防亚硝酸盐中毒。冬天腌制的酸菜咸菜中,随着气温的升高,亚硝酸盐的含量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或食用已变黏的酸菜咸菜,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
(四预防马铃薯、豆角中毒。发芽或变色的土豆含有大量龙葵素,食用后易引起中毒。生角豆中含有皂素和红细胞凝集素两种毒素,皂素会强烈刺激消化道,凝血素具有凝血作用,豆角一定煮熟煮透方可食用。
(五谨防冷冻海产品中毒。春季是海产品的淡季,如冷冻海产品存放时间过长或存放不当,就容易腐败变质,产生有毒物质,这些有毒物质经过加热后并不能彻底破坏其毒害性,易造成食物中毒。
二、学校食堂等 餐饮 服务单位要谨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群体性聚餐场所等餐饮服务单位要预防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要切实把好“四关”:
一要把好食品进货关,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登记验收制度,严禁采购证照不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确保所采购食品安全。二要把好食品贮存关,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所示保存条件存放食品,坚持先进先出原则,尽可能减少库存,保持食品原料新鲜,严禁使用过期及食品质量发生变化的食品。三要把好食物加工操作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操作,防止食物生熟荤素交叉污染,加工好的成品要缩短待餐时间,禁止直接使用隔餐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禁止加工食用四季豆、黄花菜、发芽马铃薯、野生菌、自制豆浆等有潜在风险的高危食品,禁止制售凉菜和外购熟食凉菜。四要把好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关,餐具清洗消毒应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程序进行。
三、市民要关注餐饮服务监管量化公示信息
消费者外出就餐要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馆就餐,建议选择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级别(即悬挂于各餐饮单位大笑、微笑、平脸的A、B、C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及时拨打“12331” 投诉举报热线或12345市长公开电话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