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出台意见:十项重点措施让广东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百检网 2021-11-15
   近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 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 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意见》列出十项重点措施,以达到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吃上“ 放心肉”的目的。
 
  《意见》提出,力争用5年时间,广东省培育200家标准化屠宰企业,20家养殖、屠宰、加工、配送一体化的屠宰龙头示范企业;屠宰行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乡镇小型屠宰厂点数量大幅压减,规模企业屠宰量占全省屠宰总量的比例达到85%以上,代宰企业比例逐渐减少;基本实现标准化屠宰和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冷链配送、品牌营销、产加销融合等新型经营模式成为市场主流。
 
  《意见》将改革生猪屠宰厂点设置模式列为一项重点措施,提出围绕解决屠宰行业长期存在的“维持一种模式,固守一方市场”、“小散乱厂点关不掉,高标准企业进不来”等突出矛盾,打破屠宰厂点按照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的固定模式,实行区域统筹规划设置。
 
  《意见》要求严把屠宰企业准入标准。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把好屠宰厂点设立准入关口,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新建。
 
  根据《意见》,广东省将鼓励大型养殖龙头企业开办屠宰厂,或通过合作联营、收购入股等方式与屠宰企业强强联合,建设高标准屠宰加工企业。根据各地屠宰行业状况和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对新建设计年屠宰生猪100万头以上的标准化屠宰企业,以及年出栏生猪20万头以上的养殖企业、年加工生猪25万头以上的加工企业申办现代化生猪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一体化企业,原则上予以优先审批,不受规划数量限制。
 
  大力推进小型屠宰点整合撤并是《意见》所要求的十项重点措施之一。对乡镇小型屠宰点要“淘汰一批、转型一批、升级一批”,改变乡镇小型屠宰点“多小散乱差”的现状。对不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关于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小型屠宰点设置规定的,逐步予以清理撤并。
 
  同时,支持小型屠宰点与大型屠宰企业对接,引导小型屠宰点转型开展肉品配送流通服务。加快国营食品公司、供销社屠宰厂点改革,加大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升级改造中心屠宰厂,清理关闭分散、落后的小型屠宰点,实行“中心屠宰厂集中屠宰、乡镇屠宰点分销配送”的统一冷链配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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