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西省 食品安全办、省编办、省 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20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江西省提升 餐饮业 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条防线,不断提高餐饮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2020年基本消除餐饮无证经营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重大活动等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加快食品、饮用水及食品相关产品经营许可、登记等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基本建立,争取到2020年底基本健全餐饮服务监管制度体系。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实现全覆盖。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登记,并亮证经营。到2020年底,全省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经营率达****,无证经营现象基本消除。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的优秀率和良好率不断上升。到2020年底,乡镇及以上各类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馆、单位食堂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稳步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洁厨亮灶,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餐饮服务经营条件不断改善,食品加工环境、消费者就餐环境得到提升。到2020年底,全省餐饮服务提供者基本全面实现“洁厨亮灶”。
对网络订餐
线上线下联动监管
网络订餐安全规范有序。我省提出,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实行线上线下联动监管,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防范无证网络订餐行为。到2020年底,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达****。
将对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完成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监督抽查考核工作。到2020年底,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达****。
引导合理膳食,全面普及健康营养消费知识,大力倡导餐饮业开展“减盐、减油、减糖”活动,加强对学校、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营养健康指导。到2020年底,建设一批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
餐饮从业人员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我省提出,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切菜、配菜、烹饪、传菜、清洗消毒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要定期参加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大型和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餐饮服务经营者,以及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要配备与餐饮服务相适应的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并定期清洗和维护。贮存、包装食品的容器应当清洁无害,不得使用含塑化剂的塑料制品存放油脂及油脂类食品、酒类饮品。鼓励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
《实施意见》提出,要严把原辅料购进贮存安全关、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关、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网络餐饮食品加工过程
网络公开
我省提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公示菜品和信息真实、加工菜品规范安全、食品容器和餐具清洁无毒、配送过程食物不被污染、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
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和网上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时通知平台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探索实施食品加工过程网络公开制度,搭建消费者实时在线监督平台,确保消费者安全、放心点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