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方将被立案查处
1 活禽区无有效检疫证明
“什么证明?我们没有。”12月28日上午,在青山菜市的光鸡摊位区域,当南宁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要求摊主出具禽类产品检疫证明时,多数摊主一脸茫然,其中一名摊主表示:“一般都是杀好了才拿来卖的,我现在就回去找批发商拿。”
记者发现,该市场6个鸡鸭肉类摊档中,仅有一个摊档能拿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但日期却标注是12月27日的。摊主说:“一般都是给昨天的。”而在这个合格证明上,赫然写着“本批动物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内到达有效”。
随后,执法人员马上检查该市场的活禽区域,让执法人员吃惊的是,一排近十个摊档,竟然没有一名摊主能拿出有效的检疫证明,他们有的解释忘了带,有的表示放在家里。
检疫证明的情况在猪肉摊档却完全不同,每名摊主都能及时提供屠宰场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2 摊贩按书添加药材泡酒
在青山菜市进门处一个酒类经营商铺内,大大小小的酒坛排列着,上面标着各种类的药酒,有人参枸杞酒、黑蚂蚁药酒等,酒瓶上没有生产日期,倒是写着不少疗效,如治疗耳鸣、腰椎酸软等。
记者发现,这些药酒,几乎都是白酒加上各种药材泡制而成。
“你知道国家有法律规定,酒里面不能随意加药材销售吗?”对此,老板拿出一本书籍,强调自己是按照里面的配方添加的,并没有随意添加,让执法人员哭笑不得。
“按照食安法要求,除了‘药食同源’的物质外,其他中药材是不允许添加到普通食品中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健康相关产品管理法规汇编》认定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有87种,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有114种。而在这些瓶瓶罐罐里,大多数药材不在名录内。
对于药酒的功效,该摊主表示:“本人亲自试过的。”执法人员向其解释,按照相关法律,禁止在酒类的标签、说明书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
执法人员当场对这些药酒全部进行封存,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3 市场管理方被立案处理
消费者是怎么选择鸡鸭肉呢?市场内,一位家庭主妇告诉记者,她在菜市场买肉时,从没看过肉的检疫证明。她说:“一般凭肉眼和经验来判定,这么多年了也没出过差错。”
没有检疫证明,这些鸡鸭肉和活禽又是怎么进入市场呢?市场管理方解释,在管理中,确实已经强调让摊贩将相应票据和证明随身携带。但事实上,在检查中却发现这些正常营业的摊档并无证明。对此,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市场管理方在相关检疫合格证明上,没有进行认真的查验和履行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允许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畜禽进入市场销售,存在明显的失职行为,应给予立案处理,依法从严查处。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梁雄运表示,生猪产品须出具当批次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胴体上加盖动物检验检疫机构检疫验讫印章和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畜禽产品,应当提供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无法进行产品追溯,产生食品安全隐患。
他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肉类产品时,建议多花一分钟,主动了解所购买的肉类是否都具备了检疫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