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情况

百检网 2021-11-15
    据 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24日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 检查组关于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产品质量法的贯彻实施仍存在一些问题。
 
    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高。一是产品供给和消费需求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一些普通产品档次偏低,标准水平和可靠性不高,难以满足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大量关键设备、核心技术、高端产品还依赖进口,知名品牌少。二是部分产品质量问题突出。2016年国家监督抽查的176种产品中有14种产品抽查不合格率高于20%,烟花爆竹、背提包、电磁灶等产品抽查不合格率高于40%。近年来出现的 “毒跑道”、“瘦身钢筋”以及*近的西安地铁“问题电缆”等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三是假冒伪劣依然高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批发市场、小商品集散地、农村超市小卖部等区域和网络、电视购物等领域,假冒伪劣问题突出,据有关部门反映,制假售假趋向链条化、职业化、网络化,且涉及领域广泛,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产品质量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近年来一些产品购销领域“低价中标”现象较为突出,这既有一些企业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来压低成本获得利益的问题,也反映了招投标制度不完善,只强调价廉、不重视质优,造成 “劣币驱逐良币”。
 
    质量监管仍有薄弱环节。监督抽查覆盖面不够、代表性不强等问题较为突出,也存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重复抽查、抽查结果不一致等问题,影响了监督抽查的权威性和效率。网络销售、企业本地注册外地生产、委托加工等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对传统监管体制和手段带来挑战。少数地方存在打假不力、地方保护等问题。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目前仅涉及几类产品,而且召回比例、数量、次数低。
 
    执法检查组建议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真正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原材料把关、包装标识、出厂检验和进货查验等责任和义务。要发挥标准**作用,企业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不断提高企业标准水平。
 
    加强公共服务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放开检验检测服务市场,大力发展市场化经营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支持企业建设产品实验室,提高产品研发和质量检测能力,并推动其向社会开放,提高资源利用率。
 
    强化全方位质量监管。一是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要在总结近年来市场监管机构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建立健全部门间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高效畅通的工作格局。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对新业态、新产品的质量监管,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提高执法能力。加快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扩大适用范围。上述两项工作,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落实执法检查意见的报告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针对检查中地方政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共享单车质量问题,建议国务院责成相关部门开展共享单车质量专项检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新行业健康发展。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产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及时搜集并公示质量违法信息,健全质量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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