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批次食醋不合格! 快来看看你家有没有

百检网 2021-11-15
    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食药监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 粮食及粮食制品、 调味品、 蛋制品、 水产制品4大类110批次食品进行了 监督 抽检,共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名单显示,复兴酱园枸杞香醋(规格型号:380mL/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7-02-19和佳味香醋(规格型号:360克/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7-01-10被检出总酸(以乙酸计不达标,分别由新疆博乐市复兴酱园和吐鲁番市团结醋厂生产。
 
    总酸含量是 食醋产品的一种特征性指标,代表了食醋在发酵过程中产生醋酸的量,酸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 GB/T 18187-2000 酿造食醋》中规定,食醋中的总酸应不小于3.5 g/100mL。《 SB/T 10337-2012 配制食醋》中规定,食醋中的总酸应不小于2.5 g/100mL.
 
    还有2批次食醋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为:和田市卡米力醋厂生产的喀迷历食醋(规格型号:380ml/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6-09-13、叶城县康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苹果醋(SAGLAM GUZAL(规格型号:830ml/瓶 生产日期/批号2016-09-18。
 
    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 GB 2719-2003 食醋卫生标准》中规定,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中菌落总数不能超过10000 CFU/mL。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2期第四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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