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17年全省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中指出,2017全省 食品安全工作将围绕全省 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创建全国 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放心地区为目标,严格按照“四个*严”要求,以“食安山东”建设为统领,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化“ 双安双创”,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不断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助推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捍卫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实施风险严控
推进风险分级监管。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根据风险高低和企业信用等级,确定监管重点品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一品一策”“一域一策”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监管。推进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强对高风险、高关注度进口食品监管。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制度,加强进出口食用农产品和饲料安全监管。
加强抽检监测工作。健全食品抽检监测计划、经费、信息“三统一”机制。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体系建设。改进抽检监测方式,明确各层级、各环节、各部门抽检重点,扩大抽检监测覆盖面,减少重复抽检和空白盲区。突出问题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加大不合格(问题产品核查处置力度。加强抽检监测结果运用,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加强承检机构管理,确保检验监测质量。
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推进部门间、地区间抽检监测信息共享,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会商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开展预警交流,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探索开展大型食品企业风险交流,完善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和直报网络。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积*防控和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群体性舆情事件。完善应急案例库,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提升应急队伍实战水平。
突出示范带动
推动“食安山东”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品牌强省战略,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山东”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35号,持续开展品牌**行动,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推动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严格良好企业规范(GA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加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动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开展食品、农产品、大众餐饮消费品标准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建设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食用林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水产品品牌打造战略,构建水产品品牌认定、品牌促进、品牌保护和品牌推广体系。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建设,持续深入地抓好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品牌+市场”五位一体发展模式。
深化“双安双创”工作。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按照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创建管理办法,扎实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推进5个***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迎接国务院食安办验收;对2016年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创建工作开展中期评估、观摩检查,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和验收评价;启动新一批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创建,组织16个县(市、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