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京东卖问题食品被判赔百万元

百检网 2021-11-15
    一共花9.5566万元在“京东商城”购买 进口食品精自信黑 玛咖片(下简称黑玛咖片,结果发现里面 精氨酸含量严重超标,且中文 标签和日文标签的标注不一致。来自湖北天门的邹小姐两次将商家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下简称武汉京东诉诸法院。
 
    今年3月23日和4月1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武汉京东共退邹小姐货款9.5566万元,支付十倍赔偿金95.5660万元。
 
    ■烦心

    大几万买来进口食品 成分和标签都有问题
 
    邹小姐说,2015年9-10月,她从“京东商城”购买了两种规格的精自信黑玛咖片(下简称黑玛咖片,总价95566元。包装上的中文标签显示,该产品原产国是日本,生产日期为2014年3月,保质期3年。
 
    邹小姐发现,这种黑玛咖片的配料包括“L-精氨酸”,而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精氨酸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复函》,L-精氨酸必须制成食品香精后才能用于食品生产,且在食品中的用量不应超过250毫克/千克。
 
    随后,邹小姐将两种规格的黑玛咖片,送至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检测显示,两种产品中L-精氨酸的含量分别为3.97克/100克和3.61克/100克,分别是限定用量的158倍和144倍。
 
    邹小姐说,她揭开黑玛咖片外包装上的中文标签,看到了日文标签,上面显示配料中含“硒酵母”和“高丽参人参粉末”等成分,明显是表里不一的鸳鸯标签。后经她了解,中文标签里所忽略的“硒酵母”,属于没有进行安全性审查的成分,之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通知进口商召回这种黑玛咖片。
 
    ■判决

    消费者两度向法院起诉 武汉京东被判赔百万元
 
    因商家发票为武汉京东,公司办公地点在武汉市汉阳区,邹小姐**就价值4.5118万元的产品,诉至汉阳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认为,进口食品“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该黑玛咖片标签违反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的规定;且日文标签中的硒酵母成分,违反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且无证据证明“高丽参人参粉末”属于可用于新资源食品要求的“五年及五年以下人工种植人参”。
 
    对于该黑玛咖片中添加的L-精氨酸是否超标,武汉京东方面辩称,原料黑玛咖精制粉中可带入L-精酸氨。法院认为,武汉京东未就L-精氨酸带入或制成香精后添加的用量进行举证。去年11月4日,汉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武汉京东退还货款4.5118万元,并赔偿邹女士45.1180万元。武汉京东提起上诉,于今年3月22日被武汉中院驳回。
 
    对于另外价值5.0448万元的黑玛咖片,邹小姐也提起了诉讼。一审法院也支持十倍赔偿,武汉京东再次提起上诉。
 
    ■说法

    产品标签误导消费者十倍罚则是鼓励维权
 
    武汉中院二审认为,黑玛咖片中日文标签不一致,且中文标签未显示违反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配料,以此误导消费者。武汉京东有严格审查所销售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义务,应对社会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
 
    因此,武汉京东应当“明知”该产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由此造成消费者财产权益的侵害。消费者支付了合理的费用同时,却不能享有购买产品的使用价值,这本身构成了对消费者财产权的损害。
 
    武汉中院认为,十倍罚则的立法本意,在于鼓励有相关能力的消费者积*维权,从而促进食品安全。武汉京东以“邹女士为职业索赔人,有违诚信原则”为由,提起上诉,法院认为没有证实,不予支持,遂驳回武汉京东的上诉。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