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一是实行“靶向式”监督检查。检查中按照监管辖区的大小,选择有代表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消费服务单位作确定为“靶向”对象。对每个“靶向”对象要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小组。专项监督检查小组以制定“靶向”单位“食品安全状况整体审计分析报告”为目标,将执法检查和食品检验相结合,审计发现并规范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进一步发掘食品安全风险点,抓住不放,消除隐患。
二是实行“定点式”监督抽检。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初步筛查,对筛查发现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的食品或在检查中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的主体及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的食品,协调指导检测单位,采取定地点、定主体、定样品、定检测项目的“定点式”监督抽检或委托送检方法,有针对性地集中查找发现*小单位的不合格食品,堵塞食品安全风险漏洞,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实行“滚动式”公示检查结果。按照监督抽检任务,结合重点品种安排抽检工作,由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有指向性的按要求进行目标抽样送检,检测结果在全区统一认定时限内,以统一格式在自治区及各盟市主要媒体和当地相应主流媒体分期滚动刊登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