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法人承诺制”和“多合一”改革
本报海口1月27日电 (记者陈伟光“太快了,太好了!” 陈建江没想到,上午送去 《药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地址变更申请,下午就接到通知已办好。“若按照以往的办事程序和效率,怎么也得十天半月。” 陈建江说,他供职的海南康馨药业有限公司有幸成为“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启动后**受益企业。目前,“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已在海南的药品(经营批发、生产环节实施,有11家企业享受到了快捷和便利。
去年以来,海南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进行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轮改革重在简政放权、审批“瘦身”,把75个审批事项调整为服务管理事项,使审批事项从164项减少到89项。第二轮改革着力探索在不突破现有法规红线的前提下,推行“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和三个“多合一”措施,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改革后审批事项平均办结时间由原来的10.67天缩短为6.71天,提速37%。
实施“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旨在改变以往申报企业为获得资质提供过度“包装”甚至虚假材料,审计部门需花大量时间和精力“改作业”的情况。其具体操作方式是:审批部门提供给申报企业“一书三清单”, “一书”即责任承诺书,告知企业如材料虚假应受到的惩罚和承担的责任;“三清单”即企业申报事项应具备的条件清单、应提供的材料清单和材料应阐述清楚的责任清单。审批部门在收到企业法人签署确认的相关材料后即可当场发证,行政部门再进行现场审核,如发现材料虚假,即责令其停业整改或收回许可证,并按企业承诺给予处罚。
同时,针对检查事项,第二轮改革还推出三个“多合一”措施,即“多方检查合一”“多环节合一”和“多证合一”。
“多方检查合一”,将可同步开展审批和同时进行现场检查的审批事项进行合并,一次性现场检查或组织关联性审查,同时做出审批意见,实现从单项申报审批到集中申报并联审批的转变。“多环节合一”,把申请事项和所涉及需前置审批的事项进行分类组合,按照以主事项申报、前置事项实行承诺制认可方式提交材料,在不降低标准、不放松监管的前提下实行审批事项的“快准入”。“多证合一”则解决经营不同产品的零售企业一店办多证的问题,对同时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的零售企业,将原来分别核发单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等,改为只按要求*高的经营项目核发一个许可证,申请材料的事项可从原来的30项减为9项,精减幅度达70%。
通过实行“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和三个“多合一”改革措施,有效减少监管部门审批工作量和重复劳动,推进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更多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将“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快准入严监管”。海口市龙华区金盘食药监所副所长黄舟说:“所里以前40%的时间都花在与审批有关的现场审核工作上,行政审批改革可把我们解放出来了,可以集中精力和时间用于监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