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牧区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9月上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整治重点将放在食品加工小作坊和主要辐射农牧区的食品批发市场等农牧区食品源头。
整治中,各地监管部门将以清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切实摸清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检查、发动群众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严厉查处行政区域内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规范农牧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严惩一批食品违法犯罪分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
将食品标签标识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坚决查处农牧区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严肃清除一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场所。
同时,各地监管部门还将加大对农牧区或面向农牧区生产的食品以及高风险、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和处置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为确保整治扎实有效,不走过场,青海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各地年终考核内容,整治期间,还将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适时对部分地区开展督查暗访和督查考核,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办和各相关部门也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