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
买了一个看似色香味俱全的香辣鸡腿,没想到打开之后却怎么也提不起食欲,近日,武汉网友朱先生遇上了闹心事,他向华声在线消费
8月31日,朱先生在家附近的一家超市内购买了一包湖南天阁食品有限公司出产的香辣鸡腿, 9月1日,他家孩子打开包装袋准备食用时,看到鸡腿上有几处地方出现了霉斑的情况,为此他联系了湖南天阁食品有限公司,可对方却称包装时水滴在上面,不予赔偿处理。
“想想就觉得恶心,幸好孩子没有吃,要不然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情况”,朱先生表示,仔细查看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发现,产品是2014年7月生产的,保质期180天,鸡腿现在还在保质期内,可商家却称不是质量问题拒绝赔偿。
记者随即通过电话联系了湖南天阁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先生,他告诉记者,鸡腿上出现霉斑可能是因为生产过程中鸡腿上沾了水的缘故,产品包装袋上有明确的提示“如遇到包装袋袋漏气、产品发霉情况请勿食用”,消费者可找经销商进行更换处理。
当记者提出鸡腿出现霉斑的情况,能否按照1:10的比例进行赔付时,刘先生表示,由于产品包装袋上有相应的提示,一般消费者只需找门店进行更换,公司不会按照1:10的比例进行赔付。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的蔡卫华律师表示,投诉人反映的鸡腿出现霉斑的情况,如不是产品运输过程中漏气的原因所致,消费者可按照1:10的比例向商家索赔。如果商家拒绝赔付,消费者可向工商局或消协反映,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