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超市营业员手里接过300元补偿费后,家住上虞区的何女士终于眉开眼笑。“300元钱对我来说只是个小数目,但我觉得超市应该为他们出售问题食品付出代价,从中吸取教训。”昨天,何女士对记者说。
何女士是名孕妇,前段时间,她在上虞的一家超市购买了2罐
前些天,从医院做完产检回家,何女士拿起乳酸
难道饮料已过期?她仔细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发现并没有过期,何女士猜测这饮料质量有问题。
自从喝了“问题饮料”,何女士担心会影响肚子里宝宝的健康,于是,在丈夫的陪同下,她拿着“证据”直奔超市,欲讨个说法。上虞的这家超市营业员听了何女士的叙述,并查看了罐底,分析可能是由于运输过程中受外力碰撞漏气所致。营业员没有推脱责任,承诺责任在于超市,提出“退一赔十”,即何女士可获158元赔偿。
但何女士认为,自己是一名孕妇,“问题饮料”已经在肚子里,肯定对宝宝或多或少有影响,超市应该承担另外一笔费用。
但营业员称,根据《消法》,“退一赔十”已是*高的赔偿,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她也做不了主。
见说服不了营业员,何女士遂向上虞区消保部门求助。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发现“问题饮料”,根据《消法》,超市营业员提出“退一赔十”并没有错。但消费者是名孕妇,如果吃了“问题饮料”,万一对宝宝带来影响,超市也要负责任。
问题的关键是喝了饮料后,何女士肚中的宝宝究竟有没有受影响?超市提出让何女士再次去医院做检查。但何女士认为,自己刚刚产检抽了血,如果短时间再次检查,身体会吃不消。
鉴于实际情况,消保委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再次进行协商,*后由超市一次性补偿何女士人民币300元。这起消费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