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发布了《网购食品消费提示》,从各个方面提醒市民网购食品需要注意的事项。
网购食品
下单前注意“三查”
●查卖家资质,看是否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公示画面是否清晰、易于辨识,销售的食品是否在批准的生产经营许可范围内。
●查商品信息,看是否详细说明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是否有明确的说明和提示。
新《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卖家宣称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或明示暗示有保健功能的非保健食品,消费者务必谨慎购买。
●查卖家信誉,看发布的买家评价是否真实,对买家的投诉能否及时有效处理反馈。
网购保健食品
应注意产品包装上有无“小蓝帽”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消费者在网络上购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注意以下事项:
●注意查看卖家有没有发布产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有没有提供可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数据查询页面的链接。如果卖家没有提供上述信息,或在权威部门查询不到相应信息,或卖家发布的产品说明与权威部门数据查询信息不一致,消费者请务必谨慎购买。
●保健食品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或补充维生素、矿物质,是供特定人群食用的食品,但它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婴幼儿配方乳粉也不得宣称具有益智、增强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保健作用。消费者不要轻信卖家的虚假夸大宣传,要认真查看特殊食品标签和产品说明书,根据自身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购买,并按说明书的要求正确食用。
●网购婴幼儿配方食品,可要求卖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该批次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对不能提供的,消费者请务必谨慎购买。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上网销售,消费者请务必谨慎购买。
●网购的保健食品到货后,要注意确认产品包装上有没有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保健食品标识和批准文号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库查询。没有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不要签收,及时退货。
●网购特殊食品,请注意保留消费咨询记录及消费凭证。遇到有虚假宣传产品疾病治疗、预防功能的食品和保健食品,以及销售非法保健食品的,可拨打12331电话投诉举报。
网络订餐
应谨慎选择生冷食品
网络订餐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该局相关负责人指出--
●选择合法正规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注意查看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注意查看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与订餐平台发布的信息是否一致。切勿向无许可证,许可信息不全或许可信息与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不一致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
●请尽量选择附近的餐饮服务单位送餐,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确保食品加工完成后两小时内能够送达并食用。
●请谨慎选择生冷食品。如需订购冷菜、生食(如醉泥螺、醉虾、醉蟹等腌制生食水产品、生鱼片、拌黄瓜等、冷加工糕点(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预拌色拉等高风险食品,务必仔细咨询核实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保温、冷藏(冻配送条件。
●签收订餐时注意查看送餐容器和包装材质是否干净整洁、保持完好,并查看送餐容器和包装上是否标注制作时间、保质期或者食用时间提示、经营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如签收订餐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建议留存证据、拒绝签收,并及时向餐饮服务单位和订餐平台投诉。
据了解,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在网购食品时一定要注意索要发票,要妥善保存交易凭证、实物图片、聊天记录等信息,这些数据是发生纠纷时进行维权的重要证据。同时,要留意食品的生产日期、成分等信息,选择知名度高的电商平台,谨防上当受骗。消费者如果在网购中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纠纷,可向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