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微信卖外卖“黑户”真不少

百检网 2021-11-15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就《网络 餐饮 服务 监督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强调只有取得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店才能在网上接受订餐,餐饮企业须保证在店内就餐和外卖餐饮质量一致。3月20日, 生活晨报记者走访一些网络订餐平台发现,通过微信销售外卖的微商以“黑户”居多。
 
    小型网络餐饮平台问题不少
 
    “如果《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我的外卖是不是就不能做了?”太原市民刘女士在一家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上经营名为“鼎好快餐”的外卖,但她的工作场所却只是自家的厨房。
 
    去年10月份,刘女士经营的饭店被拆除,因一时没找到合适的地方,而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还没有过期,便临时在这家服务平台上做起了“外卖”。她告诉记者,由于大型网络餐饮服务外卖平台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核查,她只能找一些小型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这里无论对证件还是经营场所,要求都不严格。”她说。
 
    记者在这家服务平台的团购页面上看到,虽然有商家的“认证信息”,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齐全的并不多。有些商家只贴出了营业执照注册号,但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却是空白。一家经营自选餐的商家虽然上传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但二者所记载的法人和负责人却并不一致。而且从工商营业执照来看,这家餐饮公司注册资金高达五百万元,但办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却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打开另外一家平台的外卖信息,记者翻了10多家餐饮企业,没有一家在“商家信息”中上传认证资质。不仅如此,一些销售外卖的商家直接在介绍中就声明自己只做互联网外卖,“只厨房,不餐厅”。当记者与其中一家专门做家常菜的商家取得联系后,问及对方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时,对方却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告诉记者,他们做的外卖可以保证卫生质量。让记者意外的是,在该平台上,这位商家显示的地址位于太原市体育南路,但在记者询问对方地址的时候,对方却表示,地址在针织街附近。
 
    食品微商群体中“黑户”多
 
    与小型网络餐饮平台存在的问题相比,通过微信销售的外卖微商多数是“黑户”。“今天中午有手工摇制酸奶,饭后半小时喝可帮助肠胃蠕动。还有现场制作的手工馄饨,味道新鲜……每样只有30份,要订餐的速度下单。”记者通过微信加入了一个名为“壹加壹”的微信外卖群后,还不到11时,便有人在微信群中发出了午饭的种类、价格及配图。受图片的诱惑,微信群中开始不断有人下单。聊天中记者得知,负责做饭的是一名“厨艺好”的家庭主妇。“在家闲得没事做,就学了点厨艺,顺便赚点钱。”她告诉记者,她建立这个微信群已经有两年时间,群成员超过1000人,其中有20多人是做微信外卖的。当记者问她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时,她表示,她在家里做饭,不需要这些证件。当记者问她是否有健康证时,她却答非所问地告诉记者,她每年都会体检,身体没有问题。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群中另外4位做外卖的人,他们均表示没有任何证照。“又不是只有我们这样,在微信上做外卖,除了实体店的基本都没有证照。再说办证照也没用,因为我们又不是开饭店。你要对食品不放心,可以亲自到我家来看看。”其中一位微商说。当记者向对方提出要实地看一下厨房环境时,对方却以自己居住的小区较为偏僻,道路不好走为由拒绝了记者。不久,对方给记者发来了一张厨房的环境照,但从照片中明显可以看到储物柜中的熟食和生食并没有分开。得知今后微信销售食品需取得证件后,对方表示:“太麻烦了,以后可能懒得做了。”
 
    大型网络餐饮平台加强管理
 
    根据我国目前施行的《 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通过微信销售美食,与实体店的食品经营者只是销售渠道不同,通过微信买卖食品的双方应同样受市场约束。
 
    小型网络餐饮平台要求不严,微信销售外卖的微商又多数是“黑户”。那么,大型网络餐饮平台对入住的商家又是如何要求和审核的呢?
 
    采访中,美团、百度外卖、饿了么的工作人员均向记者表示,为加强对线上违规餐厅的打击力度,其所属的订餐平台也陆续推出相关措施。“饿了么”的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入驻平台必须证照齐全。百度外卖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平台不仅要求入驻商家必须“亮照亮证”,还制定了日常巡查和定时抽检制度。美团则表示,入住商家除了证照齐全和具有经营场所外,他们还会派人到实地去考察。
 
    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尽管这些大型网络餐饮平台都已经开始提高餐饮服务商的准入门槛,并且也实施了一系列的监督和检查措施,只不过当时也是各家办各家事,对于监督的内容、广度和深度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以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都是各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操作。”一家大型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次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对餐饮主体作出规范的同时,强化了平台责任,实际上从整体对平台的基础要求提出了一个统一的标准,这必然会带来一批平台的升级,一些低弱平台将会淘汰出局。

    山西继续加强网络餐饮监管
 
    对于网络餐饮行业存在的问题,除了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外,山西省食药监局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我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无证经营、平台不登记备案、线上线下不一致、网络平台不履责、餐饮经营者不合规、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要求等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省食药监局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人员说道。
 
    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尚未正式实施。其中对供餐实体店、第三方平台、送餐等全过程以及对第三方平台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罚措施有明确规定。“对于微信上无证照、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网络食品经营、超出许可范围销售食品等行为,我们将加大巡查和查处力度,继续加强网络餐饮安全监管”。
 
    对于微信中销售外卖的微商多为“黑户”的情况,太原市工商局12315的工作人员表示,这已涉嫌无证经营,市民发现这一情况可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将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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