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台区公布了2016年查处的 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中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警示作用的“食品药品犯罪典型案例”。
据了解,截至2016年11月底,汉台区食药监局联合公安部门共查办案件146件,简易程序案件共66件,一般程序案件共66件;其中办理大案要案31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4起;共计罚没款41万元。
案件查办率****,结案率****。全年全局无错案、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12起,均在期限内办结并回复,期限内案件办结率****。
十大食品药品典型案件
案例一
发糕、蛋糕铝含量严重超标
涉事企业:雅香包子店、郑记蜂蜜南瓜蛋糕店
在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中,汉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汉台区劳动西路聚春巷的汉台区聚春巷雅香包子店生产加工销售的发糕、汉台区汉丰路郑记蜂蜜南瓜蛋糕店生产加工销售的蛋糕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铝含量严重超标。
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3名当事人作出以下判决:一、依法判处被告人郑峰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二、判处被告人刘海升、杨小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对被告人杨小兰缓刑三年。
案例二
供货商资质作假 粉条不合格
涉事企业:陕西民生家乐莲湖路店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陕西民生家乐莲湖路店散装粉条抽检发现,该超市散装粉条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汉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超市提供的供货商(陕西秦食实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证明经查实为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 食品安全法》对该单位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销售劣药、未经许可经营生物制品
涉事企业:汉中市第二药材公司铺镇药店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汉中市第二药材公司铺镇药店存在以下问题:一、销售劣药破伤风抗毒素注射液21支,货值金额178.5元;二、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现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3735.5元,违法所得700.5元;三、未经许可经营生物制品枯草杆菌二连活菌颗粒2盒,货值金额38元;四、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三七粉1kg,货值金额200元,违法所得100元。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对销售劣药破伤风抗毒素注射液的行为,没收21支劣药破伤风抗毒素注射液,并处以货值金额3倍罚款535.5元;二、对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现货销售药品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00.5元并处以货值金额5倍罚款18677.5元;三、没收枯草杆菌二连活菌颗粒2盒,并罚款190元;四、从不具有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三七粉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及三七粉0.5kg,并处以货值金额5倍罚款1000元;共计罚没款21203.5元。
案例四
多种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
涉事企业:汉中市汉台区同仁大药房
汉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发现,汉中市汉台区同仁大药房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百令胶囊等八种药品,剩余生血宁片2盒,阿卡波糖片(拜糖平10盒,羟苯磺酸钙胶囊(可元2盒,其余均销售完毕,违法所得3185元,共计货值金额3605元;二、中药饮片三七粉及马勃无合法购进票据、无法说明来源,且未销售,共计货值金额235元。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购进中药饮片三七粉0.5kg及马勃1kg,处以货值金额4倍罚款940元;二、没收违法购进药品生血宁片2盒、拜糖平10盒、可元2盒及违法所得3185元,处以货值金额4倍罚款14420元。共计罚没款18545元。
案例五
8种药品无合法购进票据
涉事企业:汉台区武乡镇桂林堂大药房
2016年8月31日,汉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对汉台区武乡镇桂林堂大药房检查发现,该大药房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腰息痛胶囊等8种药品无合法购进票据、无法说明来源,且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共计1697.5元;二、无生物制品经营资格经营生物制品妈咪爱,且已销售完毕,共计货值金额88元。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对该店无合法购进票据的腰息痛胶囊等8种药品,处以货值金额5倍罚款8487.5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697.5元;二、对该店无生物制品经营资格经营生物制品妈咪爱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8元并处以货值金额5倍罚款440元。共计罚没款10713元。
案例六
超市无证加工销售面点
涉事企业:民生家乐天汉大道店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位于汉台区民生家乐天汉大道店内的面点间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未办理《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从事面点加工销售,同时违反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散装食品仅限在本生产加工点销售的规定。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10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生产的红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涉事企业:汉台区宗营镇杜氏红肠加工厂
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对生产的红肠进行随机抽检。经送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该红肠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涉案食品及违法所得;二、罚款人民币5000元。
案例八
药品超过有效期药店仍在卖
涉事企业:汉中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汉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汉中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存在销售劣药行为(愈风宁心丸等20种药品超过有效期,共计货值金额1462.3元。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该店涉案药品及违法所得;二、罚款人民币2924.6元。
案例九
销售过期药药店被罚款
涉事企业:汉中市第二药材公司西药经营部
汉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汉中市第二药材公司西药经营部存在销售劣药行为(阿昔洛韦片有效期至2016年2月25日,数量282盒,货值金额479.4元;复方胆通片有效期至2015年12月,数量80瓶,货值金额120元。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该店涉案药品及违法所得;二、罚款人民币1198.8元。
案例十
药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涉事企业:汉台区同仁大药房
汉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汉中市汉台区同仁大药房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长春西汀片购进10盒,售出2盒;复方玄驹胶囊购进2盒,没有售出;货值金额共计368元,违法所得38元。
汉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对该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该店涉案药品及违法所得;二、罚款人民币11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