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对 消费者报道 酱油对比 检测专题《儿童酱油名不副实,11款酱油含微量可能 致癌物 —— 21款酱油测评报告》的质疑,1月12日,消费者报道发表声明回应此事。
声明
2017年1月9日,《消费者报道》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名为《儿童酱油名不副实,11款酱油含微量可能致癌物 ——21款酱油测评报告》。该报告一经发出,即受到了广大消费者、企业、行业协会等广泛关注,多家媒体也对此进行了大量的评论和转载。2017年1月11日,我们注意到有企业、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4-甲基咪唑可能致癌’的说法,没有理论依据,也没有得到国际上权威机构的一致认可”的声明。针对于此,《消费者报道》现特就本次报道作如下声明:
1.关于“4-甲基咪唑系可能致癌物”的说法有权威依据。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下属的国际癌症机构(Internatio 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将4-甲基咪唑(4-Methylimidazole列为第2B类致癌物质(参考其致癌物分类列表Agents Classified by the IARC Monographs, Volumes 1–117,编号822-36-6。根据国际癌症机构的定义,“第2B类”的意思系指可能对人类有致癌性(possi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亦即4-甲基咪唑为可能致癌物。(国际癌症机构官网链接:http://monographs.iarc.fr/ENG/Classification/
2.本报道中并未报道“酱油中不得含有4-甲基咪唑”,且明确强调:“本次送检的酱油中4-甲基咪唑的含量属于微量水平,其对人体有致癌作用的证据还不足,因此正常食用酱油是安全的,消费者不用担心”。详见原文“此外,多数受访的专家均认同,酱油中检出的4-甲基咪唑与200mg/kg的限量值相比还是比较微量的,是否对人体有致癌作用的证据也还不足,因此正常食用酱油是安全的,消费者不用担心”。
3.虽然正常食用酱油中的4-甲基咪唑含量在安全范围内,但作为食品中的一种可能致癌物并不代表完全无风险。《消费者报道》本次 测试报道的目的仅在于提示消费者消费风险,以及促进各生产企业提升生产工艺,尽量减少食用酱油中4-甲基咪唑含量,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并不具有针对任何个人、企业或行业协会的恶意虚假报道,这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政策也是相符的。
4.本次酱油测试机构系具有国家相关检测认证资格的权威第三方机构,且整个送检过程都是本着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独立随机购样并独立送检,过程规范。
《消费者报道》从事第三方商品对比测试报道已有近4年,已进行了近100个品类800个品牌产品及服务的测试。我们愿意接受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专业、客观、科学的宗旨进行报道,*大程度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特此声明!
《消费者报道》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