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中。
冷冻香肠添加亚硝酸钠被疑违规
胡先生在生活里是个“肉食爱好者”,家里的冰箱里经常储存着一些熟肉制品或者半成品,冷冻香肠就是其中之一。“之前去济南,我在济南的沃尔玛超市里购买过海霸王的黑珍猪冷冻香肠,回到青岛后,在台东的沃尔玛超市也购买了同样的产品。”
本以为这就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购物,可仔细查看了产品包装后,胡先生发现这种冷冻香肠中有多种食品添加剂,其中居然还有亚硝酸钠。“这种食品添加剂肯定是有害处的,一旦使用不当就会使人中毒。”
胡先生说,自己常年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所以对亚硝酸钠这种食品添加剂很有印象,“几年前杭州就有一起案子,生产厂家因为使用了亚硝酸钠被处罚,这就说明亚硝酸钠是不能随意添加到食品中。”胡先生向信网提供了这份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3浙杭行终字第320号中看到,2012年4月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做出批复,表示亚硝酸钠只允许使用在腌腊、酱卤肉制品等产品中,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不在使用范围中,因此食品生产单位受到了行政处罚。
然而,信网却发现,在胡先生提供的判决书中,生产单位被处罚的原因并不是使用了亚硝酸钠,而是使用了“分析纯亚硝酸钠”,这是一种化学试剂,与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并不完全等同。
亚硝酸钠作为添加剂在食品中使用普遍
为了弄清楚胡先生所反映的情况,信网来到台东沃尔玛超市,在肉制品冷柜中找到了这种海霸王黑珍猪原味香肠。在食品配料表里,也的确写有亚硝酸钠。
如果亚硝酸钠真的不能添加到食品中,为什么生产厂家还会堂而皇之地把这种添加剂写到配料表中呢?不仅如此,信网还发现,亚硝酸钠这种食品添加剂是广泛使用在肉制品中的。在同一冷柜中,信网还看到了其他品牌的培根肉、鸡肉串等肉制品,配料表中也都有亚硝酸钠。
信网还联系到了海霸王山东地区的销售负责人葛经理,他表示公司的确接到过胡先生的投诉,目前由海霸王北京分公司的刘经理具体负责与顾客协商对接。
“在接到顾客的投诉后,总公司已经把这种香肠的检测报告发给了我,我们的产品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在葛经理提供的检测报告上,信网看到这种产品的各项检测数值均符合国家要求。
国标中允许使用亚硝酸钠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 食品伙伴网注: GB2 760-2011已被GB2760-2014替代,亚硝酸钠是可以用于食品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其主要功能是护色剂和防腐剂,被允许使用在腌腊肉制品类,酱卤肉制品类,熏、烧、烤肉类,油炸肉类,西式火腿,肉灌肠类,发酵肉制品类,肉罐头类食品中,规定的*大用量均为0.15g/kg。
对于亚硝酸钠这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的工作人员介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该遵守GB2760-2011的规定,只要是在限定的使用剂量范围内,并且用于规定的产品类别,食品添加剂就是可以使用的。“像冷冻香肠这种食品,属于肉灌肠,根据GB2760-2011是允许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