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为了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规范个人、法人及组织在社会活动中的行为,各地各行业都在建设信用
黑名单制度。
上海也在不断尝试中,11月23日,《国际金融报》记者获悉,未来,上海超市也会有信用黑名单制度。
据上海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阎祖强在“2016民生访谈”时透露,上海将给超市划分信用等级,对涉及更改 保质期,换新 包装等问题的将上信用黑名单。
“这是个非常好的提议,尤其在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的今日,只有政府方面的监管是不够的,黑名单可以让消费者更为直观地了解一家超市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态度,对一些管理松懈的企业主体,带来*直接的压力。”智云咨询分析师李达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这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
前几日,《国际金融报》记者从上海食药监局了解到,*新公布的第44期省级食品抽检,抽检样品共计1010批次,其中合格1003批次、不合格7批次,涉及易初莲花、新欧尚、家乐福等多家超市。
据悉,不合格的7批次样品包括三大类,粮食加工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肉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方便食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霉菌、菌落总数。
李达认为,某些知名超市出现这样的问题,显然在食品安全方面管理不到位,作为直接对接消费者的主体,往往更应该做好把控工作。对于一些屡次上榜的企业单位,一份公开的黑名单会在某些程度上施加压力。
不过,建立一份黑名单并不是那么简单,背后也需要有一定的标准规范。
上海市人大代表庄振文表示,是否上黑名单,从目前发展阶段讲,要有一定的标准,要有规范性的内容。
在庄振文看来,从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来看,两种行为应该上信用黑名单:一种是失信行为很严重;另一种则是违反了公共性合约的行为。同时,对行为本身还要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认定,要确认的确已经造成了伤害,或者造成某种违规的行为。
据了解,在黑名单制度建设方面,上海已经建立并完善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其中三清单——“数据清单”、“应用清单”、“行为清单”的制定,为信用作为监管手段提供了一定的依据。“行为清单”将法人和自然人的失信行为分为一般、严重、*严重三个等级,为判定不同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提供了参考依据。
李达认为,类似超市黑名单这些信用制度的建立,需要一步步来,**要设定一个标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信用分级。“*关键的,是要构建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望在12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条例(草案在信用的应用上,明确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即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联动机制,并对上黑名单的行为规定了特别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