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互助土族自治县西山乡33名村民在宴席后出现腹痛、腹泻、恶心等症状,经互助县疾控中心
调查判断,33人是由“鼠伤寒 沙门氏菌”污染 食品导致的 食物中毒。
10月2日19时20分,互助县卫计局接到互助县西山乡卫生院电话报告称,西山乡杨徐村多名村民出现腹痛、腹泻症状,接诊医生怀疑为食物中毒,转至互助县人民医院诊治。
10月3日13时30分,互助县卫计局接到互助县疾控中心电话报告称,互助县中医院门诊接诊多名发热、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疑似食物中毒患者。
经过互助县疾控中心调查,这两起事件发生前,食物中毒的村民均吃过互助县五峰镇“世俊流动酒店”生产的食物。
家住塘川镇吉家沟村70岁的曾老汉是**例出现中毒症状的患者。9月30日18时,他出现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等症状,在吃了一些药后症状有所缓解。随后,多名村民也和曾老汉一样,出现了相同症状。
*后一名发病的病例是13岁的小郑,他和曾老汉一样,是塘川镇吉家沟村村民。 9月30日19时,小郑在家食用了家人打包回家的猪蹄、猪耳朵等食品后,于10月3日早7点30分出现腹痛、腹泻、头痛等症状。
据了解,9月30日,互助县西山乡杨徐村徐某家和塘川镇吉家沟村郑某家办宴席。两家宴席菜谱相同,食材均出自五峰镇“世俊流动酒店”,而中毒的33人分别参加过宴席。9月30日18时起,参加了宴席的村民陆续出现中毒症状。至10月8日,共发病33例,住院治疗10例,33人于10月8日全部痊愈。
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互助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调查处理工作。互助县卫计局结合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资料,判定为由“鼠伤寒沙门氏菌”污染食品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
互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调查。锁定了此次中毒事件的当事人李某。李某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执法人员没收李某违法所得6600元,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罚款六万元,承办宴席的西山乡杨徐村村民徐某、塘川镇吉家沟村村民郑某共同承担住院病人的误工补贴,由当事人李某承担所有发病病人的医疗费用。
随后,互助县政府成立了8个检查组,从10月5日起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未经许可的餐饮服务场所严密排查,已摸底排查19个乡(镇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13家,餐饮服务单位449家,其中饭馆257家,农家院160家,流动宴席32家,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