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味博食品公司无环评 8年仅有2次行政处罚

百检网 2021-11-15
    日前,法治周末记者接到 投诉:安溪县有关部门为保护当地一家后备上市公司,在该公司没有办理任何环评手续的情况下,竟然默许其违法生产8年之久。
 
    被举报对象名为福建省泉州市味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味博 食品公司。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7日,注册资金2020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科研、生产、销售、服务的高新科技企业。
 
    据官方信息公布,味博食品公司2015年纳税1035万元,居全县纳税排行第21位,属于安溪县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之一。今年4月,该公司还被福建省发改委确定为2016年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了解到,味博食品公司无法办理环评手续,缘于该厂地处当地水源保护区之内。这些年,安溪县政府通过泉州市政府,一直积*向福建省政府申请,期望重新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但因备用水源没有完成建设,目前尚未获批。
 
    黑烟袅绕青山绿水间
 
    味博食品公司,坐落于安溪县峰峦起伏的中标山脚下,侧面一条西溪流淌而过,新建的二环桥横跨西溪,与对面的官桥镇大岭村紧密连接。
 
    9月12日上午9:00左右,法治周末记者赶赴味博食品公司实地察看。该公司厂房内机器轰鸣,厂房一侧白铁皮的车间,一扇半开半闭的玻璃窗布满粉尘,窗内不时向外排着白烟,说明企业正在生产运转。
 
    9:50分左右,厂房左后侧的高烟囱突然开始排放出大量的黑色浓烟。记者抬头望去,烟囱后边是一片植被茂密的青山。一阵风吹来,黑色的浓烟随风飘散,顿时在青山绿水的构图中,秀丽的风景变得凌乱不堪。
 
    “主要看风向,有时侯会闻到一股方便面调料的味道,令人作呕。”住在味博食品公司附近的大岭村村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味博食品公司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加班生产,因为她不喜欢吃方便面,所以很难适应这股香精的味道,有时还会导致失眠。
 
    走访中,一些村民对食品厂排出的这股味道则不以为然。“食品厂做出来的东西都是可以吃的,它排放出的浓烟应该不会对人体有害。”有村民认为。
 
    环评未办受制于“取水口”
 
    味博食品公司建有两条生产线:一条负责生产食品添加剂(调味料,另一条专业生产大豆多糖。
 
    据悉,大豆多糖是一种广泛用于乳制品的食品稳定剂。目前,国内鲜有食品公司生产此类产品,如蒙牛、伊利等大型奶制品企业都在使用味博食品公司的产品。
 
    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2007年,味博食品公司**条生产线投入建设时曾办理过环评审批,但尚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2008年,该公司未经批准增建第二条大豆多糖生产线项目、包括两座锅炉,没有任何环评手续便投入生产至今。
 
    这令外界难以想象:作为大型奶制品企业的供应商,是什么原因让其未办理环评手续呢?
 
    对此,安溪县环保局副局长林碧海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解释:2003年,安溪县政府为了保证市民饮水安全,编制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方案。“那个时侯,味博食品公司所处的位置并不在该方案界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
 
    尔后,事有变故。由于安溪县城西拦河闸的运行蓄水,使得小蓝溪(官桥溪和西溪汇流倒灌西溪上游,可能影响城区饮用水源取水安全。为此,2008年,安溪县又进一步扩大了水源保护区范围。这一调整,使得位于西溪河畔的味博食品公司被整体划进了县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范围。
 
    水源保护区内不允许涉污企业投入生产。“也正是这一原因,才令味博食品公司至今无法办理环评手续。”林碧海告诉记者。
 
    8年仅有两次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味博食品公司没有办理环评手续,但该公司8年来一直正常生产是个不争的事实。
 
    林碧海坦承,虽然味博食品公司没有办理环评手续,但县环保局对其视同“有证企业”,一起纳入了县环保局的监管对象。不同的是,在该公司污水处理方面,味博食品公司将排污管接入市政管网,*后流向县城的污水处理厂。
 
    记者询问:这8年间,安溪县环保局对味博食品公司环保的具体监管工作如何?林碧海表示,县环保局每年都会对该公司进行4次检查,其中两次突击检查,两次企业邀请检查。不过,该局能提供的处罚记录共只有两次。“一般企业邀请的方式都查不出什么问题。”
 
    法治周末记者从安溪县环境保护局提供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一份载明:2014年6月6日,安溪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味博食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但大豆多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豆渣水未经任何处理,从排污沟溢出,排入厂区外雨水沟,汇入西溪。安溪县环保局遂处罚人民币11196元。
 
    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今年4月11日上午,泉州市环保局会同安溪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味博食品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监测人员于废水口采集一组水样,经泉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外排废水COD为16100mg/L,严重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4三级标准(≤500mg/L,超标竟高达32.2倍。安溪县环保局遂处罚款55980元,并限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一期工程(即**条生产线环保竣工验收和二期(即第二条生产线要办理备案手续,完成整改后方能进行生产。
 
    从前述第二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记者注意到,它与**份处罚决定书有所不同:一是有泉州市环保局介入,二是安溪县作出了“叫停生产”的决定。然而,实际上,味博食品公司至今没有停产的迹象,厂房烟囱仍在不停地排放着滚滚的黑烟,这又该作何解释?
 
    “因为生产工艺等原因,味博食品公司的相关设备不能完全冷却,一旦长期停用设备就可能会坏掉,所以只能不定期地让设备运转一下,这是在间歇性的热机以保护设备。”林碧海说。
 
    而随后闻讯赶来的味博食品公司廖姓负责人的解释却令在场的人感到意外。他声称:“这些排放出不来的并不是烟,那是工厂拆除锅炉时冒出来的粉尘。因为不允许生产,公司正着手将厂房搬迁。”
 
    要“金山”还是要“青山”
 
    由于味博食品公司受限于水源保护范围,导致无法办理环评手续。在这一场“金山”与“绿水”的博弈,安溪县政府在两者取舍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投诉人称。
 
    据林碧海向记者介绍,安溪县从2010年开始通过向泉州市政府,向福建省政府申请重新优化2008年划定的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同年,该县还计划将现有的取水口向上游搬迁重建,但2011年该县顺利将石板行业全部退出,此后石板加工废水的水质安全隐患不存在,故县政府决定县自来水厂取水口不再上移。
 
    今年1月5日,安溪县政府在关于要求转报省政府支持安溪县调整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中提出:“鉴于省政府批准我县划定的两个自来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别于2003年、2008年批复已不能满足在用水源的保护需求,且我县已根据规划开展了备用水源的建设工作,现我县申请和批复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进行整合、优化,以便更好地保护县城饮用水源。”
 
    “因没有完成备有水源的建设,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申请一直未获省政府批复。”林碧海告诉记者,安溪县属于单一水源供水的县城,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应在2018年前完成县城备用水源或应水源建设,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已规划蓝溪作为县城**备用水源,规划参林溪水库作为县城第二备用水源。“目前,**备用水源已完成规划选址、正常开展水源论证、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等前期工作。”
 
    “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如何取舍?这是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谁都绕不开、躲不过的一道难题。当地一名退休老干部对此忧心忡忡地表示,这二者常常是矛盾的,甚至会发生冲突,要作出合理的选择往往非常困难,它考量着当地政府的决心与远见。
 
    “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永恒的课题。我们要举全县之力深入持久地抓好生态保护工作,让安溪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茶更香、环境更优美。”记者在福建省环保厅官网上,看到安溪县《打造生态茶都,建设飘香安溪》一文中则如此写道。
 
    对于此事,《法治周末》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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