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报道:13日,东莞市
梁少华介绍,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指由企业投保,若企业或员工因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消费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则依法在保险额度内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费用。
有业内人士表示:“现阶段,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受害者轻则身患食源性疾病,重则中毒残废或死亡,而食品企业在面对高额的索赔时,有可能处于无力赔付、面临破产的窘境,消费者合法权益也难以保障。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就能确保消费者可以拿到合理赔偿。广州、深圳等地早已引入了这一险种,在事故赔付上起到了积*作用。”
梁少华称,经过前期调研,不少食品企业也很认可食品安全责任险,目前东莞的部分保险企业正在起草相关方案。“按照设想,该险种**适用的是餐饮企业、食堂这一类食品安全风险*高的领域,此外,食品安全隐患也存在于生产加工环节,东莞的食品生产企业较多,在生产、包装、仓储各环节均存在食品变质等风险,所以也可以试行这一新的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