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
《2016年度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强化了监管检查的针对性,确保监管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和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该计划明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两种形式。其中日常监督检查由旗、县、区食药监管局负责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抽查由市食药监管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2016年度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日常监督检查的事项、方式、频次及抽检种类、批次等,并要求监管人员将检查结果即时录入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系统和企业信用档案,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检查信息,实现日常监督检查标准化、痕迹化。市食药监管局监督抽查以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高风险生产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大宗食品销售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为重点,采取随机选取经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内容的形式进行,监督抽查数量不少于120家次,督查情况在全市系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