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叶莲君近日,丰泽区在辖区内开展
可降低学校食堂赔付风险
据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通俗地说,就是假设一家餐饮店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后,其消费者因合同内约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遭受损失,将由保险机构进行赔付。
“目前,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力度*大,意愿*高。”据市食药监局丰泽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食堂食品安全是校园安全的重中之重,而学校食堂直接服务于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势必引发较大的社会影响,扰乱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在其看来,通过学校试点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引入第三方监管,一方面可降低学校及食堂经营者的赔付风险,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强化了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记者了解到,除引导学校食堂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外,作为试点区,丰泽区还将鼓励辖区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软饮料、糕点、地方特色食品等生产经营企业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参保。
部分食品企业也纳入试点
根据不久前市食安办印发的《泉州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泉州市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通过在风险等级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开展试点,探索建立政府、保险公司、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为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积累经验。
根据《方案》,泉州市还将把一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试点范围。比如在食品生产环节中,将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以及在本地市场占有率大、社会影响面广又是生产高风险品种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引导其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食品销售环节中,将大型商场、批发企业、集体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市民早餐工程经营企业等纳入试点范围;在餐饮服务环节中,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用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场所、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各地政府公务定点接待酒店、四星级以上酒店等纳入试点范围;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中,将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纳入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