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
办法规定,应急处置队伍作为省食药监局的常态化专业组织,由省食药监局负责组建和管理。应急处置队伍承担的职责包括:在研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有关项目课题、重点工作、年度工作计划的研究、评估、咨询和建议;及时了解掌握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风险隐患。参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督导、协调市县两级政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根据预先分组或领导小组指定分组进行各自工作。发生一般和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置队伍负责督导、协调市县两级政府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史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