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庄娟萍记者从市
记者了解到,前三季度,我市食品药品案件数量之所以多,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市民不断提高食品监督举报意识。业内人士认为,只有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才能更好地监管到位。
协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汇总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9月,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上报的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共计3817起,其中:福州35起、厦门63起、漳州303起、泉州1806起、三明222起、莆田588起、南平212起、龙岩315起、宁德237起、平潭36起。
“我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的案件数量之所以占比这么大,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人士介绍,一方面是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有效发挥安全协管员、打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而群众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积*性提高了,又进一步促进执法人员提高办案效率,从而初步形成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另一方面原因是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执法中与公安等部门形成了协作办案的长效机制,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办理食品药品案件的效率。此外,我市是食品生产大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多、基数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数量也相对较多。
一部分案件源自市民投诉举报
“前三季度,在我市查处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中,80%以上是食品案件,主要问题集中在无证生产经营和质量问题。”据介绍,前三季度,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共立案1980个食品药品案件,案件总值430多万元,其中食品案件1614件、药品案件366件。从食品案件性质来看,无证生产经营现象和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其中无证生产经营就占了617件,另外涉及食品外包装标签违法问题的也有不少。
药品案件主要问题集中在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药械、制售劣药械、违法购进等方面。
“食品安全单纯仅靠执法人员的监督抽检是不够的。”据介绍,在前三季度的食品药品案件来源中,除了来自执法部门日常抽检以及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市民通过拨打12331热线的举报投诉。“我们希望更多市民能参与监督,积*举报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这样有利于进一步增加食品经营企业的自律性,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