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4五年间
检验检疫部门严把
随着贸易全球化进程加速,进口食品已经成为我国消费者重要的食品来源,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保障我国消费者安全的大事。
贸易增长迅速
2011年我国进口食品
来源范围广泛。近年来,我国进口食品来源地更加国际化。2010~2014年,我国从213个国家(地区进口食品,其中进口食品贸易额列前10位的分别为东盟、欧盟、美国、新西兰、巴西、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阿根廷和韩国,占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的84.3%。
种类十分齐全。我国进口食品的品种几乎涵盖了全球各类食品。2010~2014年,我国进口食品贸易额列前10位的食品种类分别为:油脂及油料类、水产及制品类、乳制品类、肉类、酒类、糖类、粮谷及制品类、饮料类、干坚果类和罐头类,占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的93.8%。
进口口岸相对集中我国进口食品的口岸越来越多,但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其中,2014年进口食品贸易额列前10位的口岸分别是:上海、天津、广州、青岛、大连、深圳、苏州、北京、厦门、泰州,共375.7亿美元,占2014年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的77.9%。
乳制品贸易增长迅速。进口乳制品来自54个国家(地区,其中贸易额列前3位的分别为新西兰、欧盟、美国。进口乳制品的口岸共139个。贸易额列前3位的分别是欧盟、东盟、新西兰。
进口肉类、食用植物油和水产品贸易也呈快速增长之势,其中进口食用植物油占国内供应量的相当比重,有三四成之多。
安全状况稳定
2010~2014年,我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情况一直保持稳定,没有发生过重大进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进一步加大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力度,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从112个国家(地区的进口食品中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各年度分别为1692批、1857批、2499批、2164批和3505批,总计7万吨、货值1.5亿美元。
几乎所有种类的进口食品均检出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其中不合格进口食品批次列前10位的种类分别为:糕点饼干类、饮料类、粮谷及制品类、糖类、乳制品类、酒类、糖类、调味品类、水产及制品类、干坚果类和特殊食品类,占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85.1%。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从112个国家(地区的进口食品中检出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要求的进口食品,其中不合格进口食品批次列前10位的来源地分别为:欧盟、中国台湾、东盟、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和中国香港,占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90.9%。
不合格进口食品涉及18类不合格原因,列前10位的不合格原因分别为:微生物污染、品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标签不合格、证书不合格、污染物超标、包装不合格、货证不符、非食用添加物和产品未获检疫准入等,占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95.7%。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污染物超标较为突出,占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45.2%;另外,品质不合格、标签不合格、证书不合格较为突出,占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41.8%。
措施严密得力
经过多年努力,质检总局按照“预防在先、风险管理、全程管控、国际共治”的原则,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覆盖进口食品安全全过程的管理体系,有力地保障了进口食品安全。
进口前严格准入。质检总局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对输华食品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审查;对境外输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评估和审查;对输华食品境外出口商和境内进口商实施备案,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主体责任。此外,还建立了对输华食品出具官方证书制度和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制度,并将建立输华食品进口商对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审核制度。
进口时严格检验检疫。对符合我国标准要求的,准予进口,反之则采取整改、退运或销毁等措施。对进口食品严格实施风险监控,每年制定并实施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严格实施风险预警,对在检验检疫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布风险警示通报,采取控制措施。此外,还建立了进口商随附合格证明材料制度、输华食品检验检疫申报制度和输华食品入境检疫指定口岸制度,并将建立输华食品预先检验检疫制度。
进口后严格后续监管。对已获准入的输华食品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回顾性检查,要求进口商建立进口食品的进口与销售记录,完善进口食品追溯体系,对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及时召回,实施生产经营者不良记录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处罚力度,实施进口商约谈制度,敦促进口商履行好进口食品的主体责任,保障进口食品安全。
质检总局高度重视进口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完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大力落实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积*加强食品安全国际合作,保障了进口食品安全,为保障我国消费者健康安全作出了积*贡献。《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