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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毕克新。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新常态”。特别是目前我国农业遇到生产成本上升、环境资源约束等问题,农业生产方式进入调整期,进口食品作为必要的补充,已经成为我国消费者重要的食品来源,增长态势持续,消费者对进口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监管也呈现出独特的“新常态”。
据了解,2015年上半年,国家质检总局进一步加大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力度,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57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口食品中检出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进口食品共1255批、4960吨、1452万美元。
毕克新介绍说,2015年上半年不合格进口食品主要种类为:饮料类、糕点饼干类、粮谷及制品类、糖类、水产及制品类、酒类、乳制品类、调味品类、干坚果类、茶叶类,占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85.3%。
不合格进口食品的主要原因是:食品添加剂不合格、微生物污染、品质不合格、标签不合格、证书不合格、污染物超标、货证不符、包装不合格、非食用添加物、转基因成分等。食品添加剂超标、微生物污染、污染物超标较为突出,占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48.0%。
毕克新表示,消费者可以通过“三看”选购合法、合格的进口食品。一是要看进口食品外包装有无中文标签;二是要看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可以向经销商索取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三是要看进口食品准入情况,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进口食品准入情况,不要购买未获准入国家(地区、未获注册生产企业的相关产品。如在购买进口食品时有疑问,消费者可以向出具检验检疫证明的检验检疫机构咨询,咨询电话是当地区号+1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