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珠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一月饼加工黑作坊

百检网 2021-11-15

    商报消息(记者:王立异“珠晖区衡州大市场有一家名为‘香华饼屋’的店面,正在生产月饼,大饼屋没有相关生产证照,操作人员也没有健康证,这样的月饼流入市场,真担心吃出问题来。”9月14日下午,珠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这一举报后,迅速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按举报人所提供的地址,珠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几经周转在珠晖区衡州大市场南门附近找到了香华大饼屋,该店门口正摆放着大量各种口味的广式月饼与酥薄月进行销售。

    月饼包装连*基本的信息都没有

    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包装好的月饼,除了*少数包装注明有配料表外,其他的连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联系电话等*基本的信息都没有。食品包装袋上也没有QS生产许可认证和执行标准等食品包装必须标识的元素。

    此时,包括老板在内的店内7人正忙碌着生产月饼,也没有任何卫生保护措施,工作人员没穿工作服,没戴口罩,也没戴手套,直接用手揉搓一个个食品原料。执法人员当场要检查工作人员健康证时,几名正在做月饼的工作人员一个接一个溜出店面,不见了影踪。

    加工环境脏乱差 蝇虫肆意飞舞

    随后,执法人员环顾四周,发现该作坊环境又脏又乱,蝇虫飞舞,污渍满地,加工月饼的原料区、生产区、生活区混为一体。工作人员还在此做饭炒菜。喝水的瓶、盛饭的碗、吃剩的药瓶、鞋子等随意丢放在月饼作坊边,更加不堪入目的是,连卫生间也紧挨作坊生产区,且店前店后直接相通,作坊中间形成一条通道,可随意任人穿梭。

    令执法人员困惑不解的是,现场杂乱地摆满着包装好与尚未包装的酥薄月,但现场却没有生产酥薄月,也没有生产酥薄月的设备。另外,店门外明明有销售几种价格不同的水果月饼,但是作坊也不见水果的踪影。

    作坊已无证加工 每天生产月饼 300 斤

    当执法人员要求店老板邱某某出示相关证件时,邱德良却只能拿出营业执照,可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却是餐饮服务。营业执照显示注册日期为2008年9月8日。

    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店面并没有建立食品原材料和成品购销台账。

    邱德良自己透露,他的饼屋已经开办经营几年,平时加工面点、蛋糕等销售,快到中秋了就生产月饼,每天生产月饼300斤左右。

    执法人员责令作坊停业整改

    待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做完工作记录后,他们当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香华大饼屋暂停营业,待整改、办好相关手续后,才能营业。

    “该大饼屋确实存在问题,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法人员对记者说,按有关食品安全法规规定,食品小作坊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如实记录购进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品合格证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记录和票据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执法人员还告诉记者,根据“香华饼屋”的这种情况,目前只能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执法和管理。

    《条例》明确规定,设立食品小作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和器具;(三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存放等区域分开设置;(四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从记者现场调查的情况来看,显然“香华饼屋”的生产现场没有达到设立食品小作坊的标准和条件。

    第二天下午,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珠晖分局执法人员向记者反馈,当天他们派人前去香华大饼屋查看,确认该店面处于关门停业状态。该局表示,如香华大饼屋未整改到位就擅自恢复营业,将依法取缔该饼屋。

    另外,执法人员同时还告诉记者,像这种季节性生产,如元宵节生产元宵,端午节生产粽子、中秋节生产月饼现象在较为普遍。他们本来就人员有限,对于这样季节性生产也不知道如何监管,希望食品管理体制改革后会彻底根治这一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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