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俞茜茜 通讯员 林莉 陈清 陈娜 制图 于佳岐
本报讯 现榨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处处长潘红说,根据标准规定,现榨果蔬汁必须以新鲜水果或蔬菜为原料,现场制作而成,所有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而成的饮料,均不得称为现榨饮品。
新出台的标准,还对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卫生管理等多项内容进行了规定。特别是对储存温度、时间等关键要素有详细规定。
潘红处长说,所有现榨果蔬汁饮品应即时供应,不得供应隔顿、隔夜的饮品;
在10℃—60℃条件下,从开始制作到供应上桌,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在产品标识上,标准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在餐桌或饮料单等显著位置,标识现榨果蔬汁的产品名称和配料等信息。
浙江省疾控中心主任医师丛黎明说,规范产品名称和标识,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不仅有助于减少商业欺诈行为发生,还可以有效防止消费者因误服而发生过敏反应。
浙江省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章荣华说,像一些现榨的五谷杂粮饮品,可能含有多种谷类、豆类及其制品,而有些人对这些东西会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