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规模小、缺乏检验设施、环境卫生条件较差、质量不稳定……说起
近日,《台州市加快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出台,提出通过三年时间,全面清查全市小作坊底数和
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个体生产者。
米面、豆腐、年糕……实际上,生活中很多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都是来自于一些小作坊,这些小作坊很多都还在采用传统的工艺生产,因此备受台州老百姓的喜爱。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量大面广,呈现出多、小、散、乱、差的特点,但因为市民的需求差异有其存在价值。”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副处长蔡武韬说,为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我市将加快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专项治理工作。
蔡武韬介绍,我市将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全面查清全市小作坊底数和质量安全状况,为每个小作坊建立一个电子档案,并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检。至2017年底,实现小作坊电子建档率95%以上,监督抽检覆盖率95%以上,合格率92%以上。
明确禁止生产的食品品种
据了解,我市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中,推行“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管理制度。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调查摸底情况,由市市场监管局编制《台州市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品种目录(简称“负面清单”》,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蔡武韬说,“负面清单”涉及13大类的食品品种,像乳制品、罐头、特殊膳食食品等。“列入‘负面清单’的,将严禁小作坊市场加工。”
此外,我市将对这些小作坊实施分类治理。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强、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卫生条件良好、人员配备齐全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小作坊,结合“个转企”等工作,因地制宜鼓励进行规范提升;对生产不属于“负面清单”内产品的小作坊,督促其规范改造,符合条件的实行自行申报登记。
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生产加工列入“负面清单”食品或不具备基本生产加工条件的小作坊,将依法予以关停。需要停水、停电、停气、停油的,通知相关服务企业。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