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颜金杯 陈苍泽昨天,晋江市市场
益华食品加工厂肉粕厂负责人施先生,昨天拿到了编号“食坊字第3505820001”的核准证。他说,他们厂生产的猪肉粕,每天产量都有上千斤,但此前,他们想办理食品QS生产许可证时,因工厂规模小,不符合领证条件。这次,拿到核准证后,他们终于能在包装上光明正大地标注核准证号,以更好地进入超市或其他流通领域了。
晋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因生产加工条件所限,多数传统食品作坊难以申请食品QS生产许可证。2013年8月12日,《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出台后,解决了这个问题。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办法》第九条规定,设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依法取得核准证。泉州市政府已批准了两批可纳入取证管理的食品小作坊产品目录,其中,在晋江,涉及榜舍龟、吉红糕、粽子、花色年糕(即食类、豆饼、肉饼、老婆饼、蔴粩、麻糍、寸枣、豆腐、豆腐干、豆干、豆签、米粉(纯大米制品、湿面条、面线、白粿、肉丸、猪肉粕、鱼丸,这21种传统食品。
上述传统低风险食品的作坊,只要具备条件,部门将督促其依法申办核准证,如暂不满足条件,会要求其限期整改、限期申证。对于生产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未取证食品小作坊,将按照无生产许可证予以查处;对于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将继续坚决予以取缔。
上述加工厂被选为晋江首批发证试点后,晋江市市场监管局人员多次实地检查,督促企业对生产设备、工艺等进行改造、升级,并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抽查产品,直到其完全满足取证条件后,昨日才予以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