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
推动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和诸多食品小作坊一样,小作坊示范点也具有从业人数少、生产条件简单、检验手段不足等特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然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只要小作坊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现场核查要点》从质量管理、加工场所、设备和工器具、人员管理、生产加工五个方面对生产条件进行规范,经过核查并检验后,即可获批拿证。
据介绍,小作坊食品一直是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的短板,小作坊示范点的创建将有助于引导其他小作坊参照并改进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通过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提升全市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每年至少抽检一次小作坊产品
记者了解到,在创建小作坊示范点的同时,食药监部门也正逐步采取“分类监管、区别对待”的办法,对生产传统工艺美食及低风险食品的,如具备条件,督促其依法申办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如暂不满足条件,限期整改、限期申证;对部分现做现卖、即制即食和前店后厂的摊(店进行梳理分类,分别办理食品流通、餐饮许可发证,有效地解决了过去无人监管的盲区;对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
下阶段,我市将建立起小作坊产品抽检制度。小作坊产品抽检纳入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抽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当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年度预算,每个小作坊产品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抽检,检验项目主要为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指标。不仅如此,市、县两级还将加大对小作坊生产的重点产品和消费量大产品的监督抽检密度,及时对抽检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消费预警。
食药监部门还将加强对超市、商店、食堂、学校等单位经营小作坊食品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加强对小作坊食品的进货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坚决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三无”食品、变质食品、回收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全环节、全链条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