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公布了64家
“红榜”单位严格按照《衢州市食品安全信用“红灰黑名单”制度(试行》规定,经有关部门评选、推荐,食安办公示,食安委审议通过后*终确定。被列为“红榜”的单位,均能严格遵守和执行食品安全规定和监督管理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并落实到位。
据悉,我市已连续三年实施食品安全信用“红灰黑名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累计公布了食品安全信用“红榜”单位189家次、“灰榜”单位3家、“黑榜”单位20家。该制度的实施,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参考,有利于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责任人的意识,促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