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泥通讯员吕朝明在百货店买
刘先生说,前两天,他在集美一家百货店花279.2元买了四袋大米。回家后,刘先生拆开大米包装准备做饭时,发现米袋内竟有许多米虫在乱爬。他逐一检查了四袋大米,发现全部有虫!更让他气愤的是,米袋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4年11月9日,保质期为六个月。可他购买的时候,四袋大米居然都已经过期2个多月了!
接到刘先生的投诉,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陪同他找到了这家百货店的负责人。该负责人承认是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刘先生买到过期大米。但不同意刘先生提出的“退一赔十”的要求,只愿意对其“退一赔一”。执法人员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