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记者刘琼通讯员李卉从7月至11月,我市将开展
据了解,此次“四查”范围包括持证的食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主体,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但有固定住所的食品(保健食品生产(含小作坊和流通、餐饮经营(不含小摊贩主体和药品生产、经营(含小诊所主体,医疗机构制剂单位,化妆品生产、经营主体,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主体。
据市食安办副主任陈凯介绍,要通过开展“四查”行动,全面摸清我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基本建立覆盖“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基础数据库,广泛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分级分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清单,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