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查处10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例

百检网 2021-11-15

    ◇记者 甄海霞

    本报讯 23日,记者了解到,呼市食药局加大了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并对6月份全市查处的10起食品药品进行通报。

    赛罕区还春堂大药房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检查中发现,“门冬胰岛素注射液”等5种药品现货共10盒,涉及7个批次,该药店未提供上述药品的购进票据、供货企业、业务员及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经调查核实为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现场查扣的上述药品货值金额为430.00元。

    玉泉区小黑河镇商户无证经营加工馒头小作坊案:6月2日,玉泉区食药局小黑河镇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乌兰巴图村一处加工馒头的小作坊属无证经营。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生产加工原料、加工工具,处以5000元的行政罚款。

    和林县盛乐经济园区天天兴副食超市经营腐败变质的食品案:6月12日,执法人员发现标示为内蒙古伊味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蓝莓面包”,净含量100克/袋,确已发霉变质。

    内蒙古颢宸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案: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内蒙古颢宸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厨房发现冰柜内“佳阔”对虾3盒,无生产日期,涉嫌使用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

    土左旗大明眼镜店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隐形眼镜案:该店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标示为“上海卫康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册号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220530号”、产品名为“卫康牌亲水性角膜接触镜”的四种隐形眼镜共121片。

    托县村卫生室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半夏露颗粒”案:在闫二耀村卫生室随机抽查药品“半夏露颗粒”,该药品标识为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产品批号为61405453794,生产日期为2014年3月28日,有效期至2016年2月,共9盒。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票据,也不能提供供货企业资质,该药品不具有追溯性,卫生室负责人承认该批药品未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

    武川县军军粉条店无证生产粉条案:该小作坊无证生产粉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做出没收无证生产的粉条,没收违法生产所使用的淀粉,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呼市碧绿青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未标示生产日期桶装水案: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桶装饮用水,成品库内发现标示“碧绿青源饮用纯净水”,生产商为呼市碧绿青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标准号GB17323-1998、净含量18.9L的桶装水300桶,未标注生产日期。

    牛嬷嬷鲜奶栈农大北门店使用过期食品案:检查发现,牛嬷嬷鲜奶栈农大北门店操作间有过期食品三种,分别为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可美芒果顶料10瓶(1kg/瓶,生产日期2013年9月17日,保质期12个月;常州新区怡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米11袋(130克/袋生产日期2012年12月27日,保质期12个月;联合利华有限公司生产的立顿奶茶4袋(500g/袋,生产日期2012年12月3日,保质期18个月。给予没收过期食品,罚款8000的行政处罚。

    内蒙古维家惠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南方黑芝麻黑芝麻糊”案:标示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江西南方黑芝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生产日期为20141215、净含量为240克(6小袋的“南方黑芝麻黑芝麻糊”外包装营养成分表能量及核心营养素与其他营养成分钙、铁未做醒目区分,对该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及所有违法违规食品,并处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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