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现场制售食品和散装食品新规10月执行 散装食品必须标注生产日期

百检网 2021-11-15

    江苏现场制售食品和散装食品新规10月执行

    现场制售食品要公示添加剂

    散装食品必须标注生产日期

    我市抽检散装食品209个批次,有40批次不合格,已责令整改

    散装食品因价格便宜、购买方便而受到市民青睐,但散装食品的安全也令人担忧。从今年10月1日起,《江苏省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江苏省散装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将正式实施。新规要求,食品添加剂必须公示,散装及现制食品现场,都须建立晨检制度。不达要求的,一律不得从事相关经营行为。

    新规“大限”将至,扬州执行情况如何呢?从今年3月至6月,市食药监局在全市开展流通环节散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照新规,发现了不少问题。昨天记者调查发现,大超市执行情况较好,而一些熟食店、粮油店则很难做到公示和设施齐全。

    【两个“规范”有哪些硬杠杠?】

    10月起,不达要求

    不能现场制售和散装食品

    这两个规范分别是针对现场制售食品和销售散装食品制订的。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是指在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内,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向消费者直接提供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和设施的非独立法人单位。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

    这两个规范涵盖的食品非常多,比如超市里现场制作的包子、馒头,商场内销售的奶茶、糕点等,都属于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而散装食品的范围则更广泛,比如超市里的散装大米、瓜子,街头店里销售的散装现称的面条等

    按照要求,自今年10月1日起,凡是达不到要求的,不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不得从事现场制售和散装食品等经营行为。

    每天要晨检

    生病人员暂离岗位

    逛超市时,我们经常会看到,有工作人员现做饺子、包子。法规规定,操作时应该有严格的工作衣帽规范,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管理规范还规定,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如果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以及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应立即洗手并消毒。

    无论是现场制售还是销售散装食品,都必须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现榨饮料不允许有添加剂

    添加剂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规范要求,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规范还提到,现榨饮料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应在店堂醒目位置或标签上予以公示,食品的合格证明也必须公示。

    两个规范还明确要求,一旦食品质量不合格,必须立即停止销售。另外,不得将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再次加工制作后销售,回收后的食品不得加工后再次使用。

    散装食品日期等标注一个不能少

    不少人在超市购买的卤菜、凉菜等食品外包装上只有简单日期标注。规范要求,现场制售散装食品应在食品的容器上注明食品名称、现场制售单位、制作日期和时间、保质期(或*长食用期限,对保存条件和食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容器上注明。比如夏天时,在标注上就应该建议尽快食用或立即冷藏等。

    还有一些需要以分切、分装方式制作的食品,标注的制作日期应为分切或分装日期,且保质期不得超过原有食品的保质期。

    【我市3个月整治情况】

    抽检散装食品209个批次

    40批次不合格

    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市对流通环节散装食品进行了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查散装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查散装食品索票索证、食品加工原料进货来源查验记录;查散装食品有没有防蝇、防尘设施,有没有注意生熟隔离,操作时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规范;查有没有使用回收原料加工食品,擅自更改生产日期或批号等违法违规行为;查有没有按规范下架、退市与销毁。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针对散装食品抽检了209个批次,结果4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酸价、苯甲酸等。3个月的整治,共取缔无照经营22户,下发127份限期整改通知,查处销售过期食品、销售假冒伪劣等散装食品销售违法案件65件,现场收缴并销毁过期变质散装食品110.5公斤。

    同时,整治中还对散装食品经营中抽检不合格、标签不合格、擅改生产日期、侵权仿冒、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了查处。

    抽查19户散装食品经营户

    不少问题待整改

    *近,市食药监局还对流通环节19户散装食品经营户开展了督查,发现19家都能做到亮证经营。不过,这19家食品经营户的问题也不少,除了实行统一配送的几家大型超市,其余的经营户未依法履行“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在进货登记制度执行上,没有一家严格执行“如实记录”的义务,只有5家(包括连锁超市保存了进货台账。在依法标注上,只有8家在散装食品销售处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保存条件。另外,还发现有过期食品在销售。

    这19户食品经营户里,按照两个“规范”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包括散装销售、贮存的标识、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目前尚无一家达标,需要进一步整改。

    据悉,我市正加大流通环节散装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照两个“规范”,为市民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市场和诚信满意的消费环境。

    ︻记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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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超市已公示现做食品的添加剂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大润发超市邗江店发现,超市已经在现场制售的面包等食品的标价签上,标注了各种食品添加剂。

    在一款“提子包”的即食食品的标签上就注明了保质期为3天,同时在配料表里注出了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名称,有改良剂(单甘油硬脂酸酯、分子蒸馏单甘酯、硬脂酰乳酸钠、辅料玉米淀粉。记者注意到,不仅面包的标价签上标注了各种食品添加剂,其他现做食品,如凉拌菜等都有所标注。

    “我们已经公示很久了!”现场一位面点销售人员说,现在市民对食品安全很重视,一方面有必要让市民知道食品里都添加了什么成分,另一方相关部门也有所要求。

    按照要求,制售的易腐食品应配备冷藏或冷冻设备,设备应有温度显示装置。记者在这家超市看到,所有冷藏、冷冻冰柜都有温度显示,市民完全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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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无专人取货

    按规定,散装销售的直接入口或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经营者宜明确专人负责销售,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但昨天,记者在超市看到,凉拌菜等直接入口的食品,遮盖都打开着,消费者可直接接触,自己挑选。并无专人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帮消费者取货,为大家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市场上小店几乎不公示

    也未着工作衣帽

    紧接着,记者又对我市部分菜场熟食店、面条加工店等现做食品店进行了探访,发现这些店都尚未公示出所售食品所含的添加剂。

    望月路上的一家鸡排制售店,对外公示的价格表上仅有价格,未标示任何食品添加剂。而菜场内销售面条、熟食等的店面,也都没有对食品添加剂进行公示。

    “从来没贴过,顾客也没有提出意见。”一熟食店经营者告诉记者,“自己经营这家店已有6年之久,未曾公布过添加剂,也没有顾客咨询过。”此外,对照新规,这些熟食店、面条加工店的工作人员也没有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没有戴口罩,没有例行晨检制度。

    记者 阿龙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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