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首批认定的321种龙江特产食品中,大米、杂粮及制品105种,肉灌、熏酱制品49种,食用油8种,大豆制品6种,蜂蜜及制品14种,糕点、面包19种,酒类26种,饮料、茶25种,糖果、果酱7种,蔬菜制品10种,食用菌、山珍食品24种,肉类、鸡、蛋11种,调味品12种,马铃薯制品5种。
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获得“龙江特产食品”的企业或品牌可以在相应产品或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及互联网等媒介中使用专用的“龙江特产食品”标识。龙江特产食品的认定和推广工作,将有力地宣传和挖掘、推广我省独特的食品、农副产品、地方特产食品,提升我省特产食品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力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