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省
扬州两企业
被检出不合格食品
此次省食药监局公布的17批次不合格食品中,2个批次来自江苏生产企业。17批次不合格样品包括7类:肉及肉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饮料、调味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蜜等。在17批次不合格产品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不合格样品*多,共4批次,我市两家抽检不合格企业主要是调味品和蜂蜜。
昨天,记者在市区几家大型超市探访发现,这17个批次不合格的产品在超市均没有发现。据超市工作人员介绍,超市销售的产品只要发现是网上发布的不合格产品,或者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通知,立即就下架,不存在漏网之鱼。
八角原料购自山东
企业已受罚
抽检不合格的扬州绿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角,为2015年1月13日生产,50g/袋。检测发现,二氧化硫含量为0.042g/kg,而标准是八角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小于30mg/kg,显然已经超标。
绿佳食品公司人员认为,他们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使用硫磺熏蒸,不可能人为添加。“我们都是水煮八角,不可能熏蒸的。”他分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带来的,这批八角是从山东进的,可能是当地土壤自带。自从八角在超市检出不合格后,他们已经受到了处罚,也认罚。
洋槐蜂蜜苯甲酸超标了
而扬州市金锋食品有限公司今年3月19日生产的御兔牌洋槐蜂蜜,则是苯甲酸超标,超标量达到433.9 mg/kg,应该说超标比较多。
市食药监局人员说,苯甲酸主要是一种防腐剂,是重要的酸性食品防腐剂,在酸性条件下,对霉菌、酵母和细菌均有抑制作用。由于苯甲酸在体内的代谢主要是在肝脏部位,苯甲酸过多,会加重肝脏负担。另外,摄入过多可能导致人体肠胃功能、血液酸碱度失调,会对人体的产生不良影响。
记者 阿龙